2013年4月6日 - 信報
孩子殺害父母,是讓人髮指的一回事,但是這並非絕不尋常,根據一些統計,在美國,平均每周就約有五個父母被親生子女殺死,母親被殺的例子尤其顯著。只是比起整個美國兇殺統計,殺親的比例不足一成,研究的範圍也就非常的不足。
殺親案件中,大部分行兇的子女都是成人,只有百分之十六是十七歲以下的孩子。而殺害母親的青少年罪犯當中,女性的比例,又較成人罪犯為多。可見性別和年齡,都是值得考慮的因素。
殺親是個嚴重的倫理問題,尤其遇上未成年孩子殺死父母時,都會引起社會很大的回響。歐美有很多著名的滅親例子,例如兩年前英國一個十四歲的男孩,向母親頭部砍了七斧,然後用汽油把她燃燒到面目全非,只能憑牙齒認便身份。從男孩的電腦中,搜獲大量謀殺案資料和恐怖片集,其中有一段內容與男孩殺害母親的手法十分相似。對於這種我們無法理解的殺戮,人人都想找個合理的解釋,但是如是說這男孩是受電視及傳媒的影響,可是過於片面。
病理學教授Kathleen Heide 發表過兩本有關青少年殺親的重要文獻:Why Kids Kill Parents:Child Abuse and Adolescent Homicide 及 Young Killers: The Challenge of Juvenile Homicide。從分析FBI過去三十年間資料,她認為殺親犯可分三大類:一是嚴重被虐待的孩子,殺戮父母是終止虐待的方法;二是反社會危險性人格,剷除父母的冷血行為只為達到個人目的;三是精神病患者,受幻覺影響或聽到「聲音」指示而行兇。而這類案件以成人犯居多,未成年的罪犯多屬前兩大類。
童犯來的電話
在撰寫第一本書時,Heide曾收到一童犯電話,對她提出:「Dr.Heide!為什麼沒人去報道像我這種孩子的故事!」據個案紀錄,男童來自父母酗酒及長期體虐家庭,社會服務機構已三次向法院提出檢控父母的要求,這男孩也一度被帶離家庭,但最後還是送返家。服務機構結案後不足九個月,男孩就殺死父母,當時他想離家出走,結果是慘劇收場。男孩被判終身監禁,法官與原先判決這虐兒案的竟是同一人。
另外一對分別為十二及十三歲的小兄弟,母親走了,父親一人照顧不了孩子,兄弟二人不停出入兒童院舍,無法適應,最後回到家中,一天,趁着父親睡覺時,兩人合力用斧頭向他後腦猛擊,父親死得血肉模糊。他們在審判時說,父親從來沒有打過他們,但是他盯着他們那種嚴厲的眼光,對他們來說,是一種無法忍受的無聲虐待。
殺親是一個複雜的心理狀況,往往都是事後反省,才能明白每個事故的前因後果。因此,究竟那些孩子會殺害父親或母親?實在很難預料。我們可以列出一些考慮因素,例如問題家庭,暴力家庭,不能承受壓力的孩子,或容易在家中找到武器,都有機會造成殺戮。但是很多看來十分美滿的家庭,或十分可愛的孩子,一樣可以讓人在毫無察覺的情況下出事。
美國有些案例,例如 Sarah Johnson 的案件,一個什麼都不缺的十六歲女孩,只為了父母不允許她與男友在一起、就造成殺戮。著名的 Menendez 兄弟,也是來自千珍萬寵的家庭,但是為了早日獲得產業權以供揮霍,他們合力把父母幹掉了。
也有因為父母不批准用車,與朋友合謀槍殺父母,然後駕駛着父母的房車逃亡,最後當然落網。我看過這少女在入獄後的電視訪問,只見她態度優雅,談吐自然,誰也無法想像這是一個冷血的小魔頭。說起殺戮父母的經過,她好像談的是別人的事,面上出現一種茫然,也解釋不出其所以然。
以上例子可以歸入Heide所指的第二大類,這些孩子很多都是antisocial,無法認同主流社會的規律。這一代歐美青年特別崇尚吸血鬼文化,愛穿黑色,晝伏夜出,最喜歡在黑夜墓場聚合,製造自己特徵。有人稱他們為 goths,中世紀文化gothic的簡稱。同伴對他們的凝聚力,遠比家庭來得強大。
這些形同孤兒的一代,無法接受家人的價值觀,在他們的內心,一早就把父母消除。好些滅親案都有幫兇,他們往往是犯人的同伴,同謀的理由只是為了逞英雄,以為這是仗義的行為。
自視孤兒一代
如何把犯者歸類並非易事,每個個案都要詳細研究探討。撇除一般滅親的青少年犯與精神病無關,要決定他們是家暴受害者還是反社會反叛者,也並不是表面看來那般簡單,因被虐的孩子可在外表裝得十分強悍,不受社會管制的青少年又可以裝得溫文有禮。再說,並非每宗殺戮都有清楚解釋。很多案件都涉及血腥腥暴力,表示襲擊者有強烈的負面情緒。
我們知道腦部主理敵意(aggression)與紓放壓力(stress Homo)的兩個部位是互相照應的,當壓力增加,敵意也會增加,必得洩盡恨意,才能舒解壓力,因此侵襲者在暴力過程中會不顧一切,事後看到自己所為,才如夢初醒地吃一大驚。青少年是個受荷爾蒙指示的階段,有時觸到痛處,就會一觸即發。
很多學者認為,父母平時太過縱容孩子,導致孩子習慣有求必應,不能容忍壓力,到需要管教時,便大戰一發不可收拾。父母太任由孩子不成,太嚴厲又不成,為人父母實在並容易。但是,孩子遇到任何問題,父母都很難洗手不理(除非被孩子殺死了)。遇到與孩子角力的場面,千萬避免與孩子糾纏不清,尤其避免喋喋不休,一句話說了兩次無效,說一千次也不會有用。先找個有利位置,鳴鼓收兵,再作打算。
其實,父母殺害孩子的案件,比孩子殺害父母多出五倍,其最大動機是報復配偶的背叛。希臘神話中Media殺死一對丈夫最寵愛的小子女,就是典型的例子。可見家庭關係,總是千絲萬縷,各有前因,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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