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

「被剝奪」(Deprived)怨氣更甚貧窮 - 占飛

2011年8月12日 - 信報

這幾天的英國騷亂仍是一貫的三部曲:先是群眾聚集抗議不公義,繼而破壞縱火,最後發展成搶掠,但今次的搶掠卻有與別不同之處。首先是他們懂得用Twitter、黑莓等媒介互通消息,一區一區的去搶掠。先是貧民區,繼而波及中產乃至高中產區;先在倫敦,之後蔓延至伯明翰、曼徹斯特、利物浦等沒有發生不公義事件的地區,顯然是為搶掠而搶掠。其次,部分青年搶匪認為這是good fun,「告訴警察及有錢人我們想做乜便做乜」。第三,暴徒打家劫舍,視法律如無物,竟然還理直氣壯的呼叫別人加入搶掠的行列。不少短訊聲稱,搶掠只是拿「免費的東西」(free stuff)。是故,不只一個搶匪把他的「戰利品」公然陳列,真人不怕露相地坐在旁邊拍照,放到網上,幾乎要唱埋容祖兒的《我的驕傲》。

你可能認為他們冇腦,這樣做豈不是開門揖警?讓差人可以按圖索驥把他們繩之於法?那你便不明白這群八十後搶匪的心理了。正所謂富貴不還鄉,等於錦衣夜行;不拍照放上網,怎算曾經參與搶掠?怎能見證自己的光榮?他們既不會為拿了「免費的東西」而愧疚,那為什麼不能在臉書告訴朋友、讓他們Like甚至羨慕一番?

習慣有免費午餐

對這群八十後搶匪來說,平時他們見人人拿着iPhone、名牌波鞋……他們沒錢買,無法擁有,他們不認為是自己不長進,而是社會欠了他們。發生騷亂,警察不能維持秩序,他們便可予取予攜拿他們應得的(entitled)東西。有個搶匪,搶了對波鞋,回家發覺不合穿,竟回去再「拿」另一對合穿的。

他們習慣了網上「免費的東西」—看報紙、打機、串流看球賽或電視節目、聽歌……應有盡有,都是免費的。他們不會接受「世上沒有或不應該有免費午餐」,反而會問:「為什麼午餐不是免費的?」

每個國家、地區對貧窮都有不同定義,但都是用收入、金錢來定義。在「應得文化」 (culture of entitlement)長大的一代,對貧窮的定義卻不同:人家有的我沒有,便是貧窮。更貼切的說:應是「被剝奪」(deprived)。人人有工作,我沒有,我便是「被剝奪」。人人有錢買iPhone,我沒錢買,我便是「被剝奪」。人人都有前途,我沒有,我便是「被剝奪」。

「被剝奪」引起的積怨和憤慨,不下於貧窮,甚至更甚於貧窮。香港大部分的民怨,並不是來自民不聊生,而是來自「被剝奪」的感覺。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