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

真正的「興趣」 - 馬露明

2014年8月23日 - 信報

「你在空餘時間喜歡做什麼?」

「大多與朋友在一起。」

「那麼你獨處時,有什麼嗜好?」

(沉默片刻)「我真的不知道呀!」

以上是我跟一位朋友的對話。當這位朋友邁向三十歲關口時,她在重新摸索自己,而我們的對話就是這個過程的其中一環。這位朋友很有才能,也很成功。她在香港最優秀的本地和國際學校讀書,然後入讀美國一所頂尖大學,畢業後在一間跨國企業工作。她的鋼琴造詣很高,既在各演講比賽中贏得獎項,又是學校運動隊的其中一員,可說是一名全能的學生。

天賦與興趣

令我困惑的是,她在各方面都有天賦,為何卻沒有一樣稱得上是興趣,或是讓她享受的事?我知道她曾在泳隊中表現非常觸目,但當我問到她是否喜歡游泳,她回答:「我不肯定自己是否喜歡,父母和學校迫我去游泳,而我亦表現得很好,但我從來沒有機會去想想這是否我喜歡做的事。」她的答案令我想起另外一位朋友,她是一名很出色的跳水運動員,曾經贏過很多獎項,然而在她完成任務——在跳水項目獲得榮譽後,她發誓以後不再踏進水中。我亦認識很多努力考獲八級鋼琴的人,為的只是不用再接觸鋼琴。

作為一個朋友及旁觀者,這些故事令我很難過。這些傑出的人曾經在某項活動中投放很多時間和精力,亦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最後他們發現自己根本不享受過程,更不想把它視為一種興趣。從這些人當中我找到同樣的特徵:一、他們投入某項活動,主要是由身邊的人驅使,原因可能是他們在該項活動中擁有過人的才能;二、他們沒有機會探索自己是否真的對該項活動有興趣,或發掘自己在其他方面的興趣;三、他們享受的不是活動過程,而是該項活動帶給他們的結果。

人生的樂趣之一是可以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例如:我喜歡畫畫和手工藝、我爸爸喜歡高爾夫球、我丈夫喜歡潛水……當我們做自己喜歡的事,便會感到高興和滿足。興趣有助我們放鬆、提高創作力、增強信心、令自己快樂等,如果能夠以興趣幫助別人(以我為例,我會給摯愛製作心意卡),也可以令別人快樂呢!

不過,擁有興趣的前提是要我們先發現它。我個人不反對讓孩子學習很多東西,因為這樣他們可以觸及更多不同的範疇。

有很多講座反對家長為孩子報讀形形色色的課外活動,我認為對於某些孩子來說,學習太多東西,會阻礙他們的發展;但對於部分孩子而言,這給予他們一個很好的機會去探索和發現自己真正的興趣。

探索和發現

我相信最關鍵的,不是小朋友「學什麼」,而是「怎樣學」。下棋可以是有趣、饒富教育意義的過程,但另一邊廂,它亦可以是一個給玩家壓力、 具競爭性,並以取勝為目標的遊戲;游泳可以是一種令人放鬆和享受的運動,但也可以是乏味和以得到獎牌為目的的運動;砌Lego可以是讓孩子自由發揮創意、訓練思考的玩意,但如果只着眼於怎樣才能把Lego砌得比別人高,最終也會成為壓力的源頭。

讓孩子發掘自己真正的興趣吧!身為家長,只要孩子的興趣不會對自己或別人造成負面影響,也應給予他們機會去探索自己喜歡和享受的事。很多時候,他們喜歡做的事,也能發展成為他們的強項呢!

教育系碩士、JEMS Learning House校長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