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舞台王者,應該像MJ(右)一樣將歌、舞、人三者合而為一, 或似我們的梅艷芳(左上),有「The show must go on」的精神。 至於紅透半邊天的Lady Gaga(左下),她只算是個奇觀而已。 |
米高積遜逝世兩周年,冇咗MJ的全球流行樂壇忽變蕭條。嚴格來說,今日的pop scene稱得上係global superstar的只有Lady Gaga一人。Lady Gaga是MJ的相反:MJ係變成怪人的超級巨星(superstar-turned freak),Lady Gaga卻是怪人變成超級巨星(the freak as superstar)。曾就讀於紐約大學藝術學院的Lady Gaga,其實可能是個深藏不露的知識分子。但她在舞台上的必殺技,卻是用最語不驚人勢不休的方式,將自己的奇形怪狀和特立獨行商品化。所以,MJ是個悲劇,Lady Gaga只是個奇觀,層次的高下立判。
早前做得MJ個孫的Justin Bieber來港獻技,台上插科打諢、載歌載舞﹔台下喜氣洋洋、和應者眾。似乎沒有人注意到歌者的「走音」、「懶音」、綵排不足和唱功不濟﹔即使有,也沒有破壞樂迷捧偶像的興致。這又令我想起MJ。
看音樂聽舞蹈
世人為MJ的舞步所傾倒,並稱他為舞台王者;其實MJ喺舞台上的神奇魅力,並不只是因為他懂得怎樣扭動身體。原籍俄國的一代編舞家巴蘭欽(George Balanchine)常常鼓勵芭蕾舞的觀眾「看音樂、聽舞蹈」(See the music, hear the dance),用來形容MJ的歌舞就最恰當。他每一次演出,不管是在舞台上還是對着攝影機,都彷彿把所有的熱情傾瀉而出,將歌、舞、人三者合而為一。
問題是當我們將MJ奉為楷模的同時,為何又可以接受Justin Bieber一類五音不全的所謂「歌星」﹖一個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實是,單以人氣、唱片銷量和受歡迎程度而言,MJ在世界流行樂壇的一哥地位早已不保。世界流行音樂的黃金時代,在MJ離世之前已經老早結束。
頒獎禮 = 交換禮物
在表演舞台上魚目混珠、濫竽充數者古已有之,真正可悲的是世界樂迷品味的墮落。跟我們的梅艷芳一樣,MJ堅持給觀眾最好的,因為六歲就出道,從小就被認為「與偉大有約」(destined for greatness)的他,知道觀眾可以是多麼的難以取悅,甚至殘忍。可是今日的觀眾已經變成庸俗品味和偶像崇拜的奴隸,而且變了之後,仍沾沾自喜,這才叫人痛心疾首。
這個情況,在香港也是一樣。以前本地樂壇的一線歌星中,很少不懂唱歌的,即使有,雖未至於被大眾的唾沫淹死,也不會像今日那樣橫掃各大傳媒的頒獎典禮。香港的流行樂壇淪落至此,傳媒難辭其咎。光是它們的趨炎附勢、品味的一元化,以及與唱片公司和歌手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就使其不適合當香港樂迷的把關人。各大傳媒主辦的一年一度的流行音樂頒獎典禮,更是閉門造車的「交換禮物」,愈看就愈令人覺悟香港流行樂壇改革之不可緩。但香港的傳媒有這樣的自省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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