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4日 - 信報
這種對話,重點不在說話內容,而是在他們說話的形式。彼此都心知肚明,明知對方所求,就是無法就範。結果一個追一個逃,兩人都疲於奔命,卻沒一個人感到滿意。
這種情況在三代家庭矛盾中經常出現,尤其在處理婆媳關係時。婆婆總是恐懼辛辛苦苦帶大的兒子被媳婦領走了,媳婦最害怕卻是嫁了一個愛做媽寶的老公,男的老是埋怨自己被夾在老婆與老媽子中間,這本來就是一個難以解決的三角僵局。有趣的是,很多時候上一代已經走了,然而夫妻矛盾仍然存在,可見長期沒解決的矛盾,是會一代一代遺傳下去的。
多年前,在湖北武漢遇上一個家庭,就是典型例子:這家庭的年輕人患上厭食症,從大學退學回到家裏。人人都以為他受不住外來壓力。後來才知道,孩子的母親長年與婆家不和,晚晚都在被窩裏哭泣。該母親以為沒人知道她的委屈,她不知道睡在她與丈夫中間的兒子,全部都知道。漸漸地,兒子比丈夫更了解母親心事,也比父親更了解她的需要。
他說:「爸爸不知道媽媽喜歡吃魚,因此每次一家人在外面吃飯,我都偷偷地為她點上一道魚!」
他又說:「如果我找對象,必然找個孝順母親的妻子!讓她開心。」
我還記得當時對他說:「那麼,你們的孩子,也會像你這樣,比你爸爸更知道母親的苦處,同樣地與母親難分難捨。」
原來這年輕人的父親,在成長中也是與自己的母親長期相依為命,到自己娶妻育兒,也不知道如何處理身邊這兩個重要的女人。兩邊討好,或乾脆不聞不問,是男人最常用招數;綜合很多妻子的投訴,這兩招都好像沒什麼效用。如果你有孩子,就要更加小心,因為孩子對父母關係的不協調最為敏感,很容易就會挺身而出,代替了你的位置。
不可犯四事
那麼男人究竟應該怎麼辦?
要知道「怎麼辦」,首先要知道「什麼不要辦」。
1.不要置之不理:最不智的就是置身道外,希望她們自己解決,結果沒一個人對你滿意。
2.不要大篇道理:向氣沖沖的人講道理,只會火上加油,甚至引火上身,這是下下策。
3.不要避開話題:借話遁,或借什麼遁,都會讓對方無法罷休,到最後也是無所遁形。最糟糕的是讓枕邊人心死了,她就不會讓你好過。
4.不要說「手掌是肉,手背也是肉」:那等於說「阿媽是女人!」毫無新意。這只會讓爭奪你的兩個人更加尋求答案,是手掌親,還是手背親?
不可做之事有四件,可做之事卻只有一件:那就是表明立場!
因不論生你的母親,還是伴你的妻子,都要知道你的立場,這避無可避。妻子要你在母親面前保護她、撐她。你在火爆關頭為她講一句好話,比私下多少個賠罪來得有效。我見過一個一直夾在妻子與母親中間無所適從的男士,終於在妻子面前對母親說:「因為我愛她,所以請你也接受她!」簡單的兩句話,就讓妻子甜入心扉。一個心境愉快的妻子,就不會借故找你麻煩。母親礙於顏面,也不得不放下排斥。所以既然避不了,就從容赴義,也許還有一箭雙鵰的功能。
當然表態都要計算得精明,母親是母親,畢竟容易說話;妻子嫁入你家,需要你的支持。如果你在這時候撐母親而貶低妻子,傷了她的心,就很難補救。萬一你的孩子亦捲入漩渦,你的位置也受威脅。
兩邊不討好
婆媳不和,終歸是夫婦問題;婚姻成敗,全憑男人怎樣處理。
道理很簡單,做起來就要很大的策劃。男人並不聾,怎會聽不懂妻子對自己的要求?只是他亦是母親的兒子,難以向母親攤牌。天天被妻子逼着,初時夫妻不斷吵架,後來他學乖了,每次都向妻子打躬作揖,說一堆冠冕堂皇的話,就是沒有行動,讓性急的妻子更加氣得扎扎跳。男人苦惱地承認:「現在不敢回原生家庭,也不想回自己的家!」兩邊不討好,但是他們還有一個十歲女兒,交由父母撫養,現在想把孩子接回來,就更無從着手。
最後他問:「那麼我該怎辦?」
因此我們與他一起籌謀:首先,他必須有個立場,先練習如何與父母正面交涉。當然,妻子也要尊重他的立場,並非一味在旁打壓。畢竟我們的男人並非大石爆出來的,不能有了你就六親不認。經營婚姻就像開公司,夫妻乃合夥人。合作得好,上一代及下一代都沒解決不了的難題;合作不好,三代都得不到安寧。
我自己結婚不久時,就發覺公公特別竉我,婆婆卻有點隔膜。我的老師對我說:「當然啦,你搶走了她的兒子,還要搶走她的老公!」
我茅塞頓開,趕忙把她放回主位。以後每次跟她兒子吵架,她都會站在我的一方。婆媳修好,其實有你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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