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日 - 信報
病理性偷竊、偷竊癖、偷竊狂,表面可惡,內裏可悲。
反覆出現、難以克服的偷竊慾望,偷前緊張,得手後輕鬆。目的不在於獲得經濟利益,而是心理滿足,且女性多於男性;始於童年或青少年時期,有機會屬慢性,少數持續至中年。
反覆無法克制的偷竊衝動,並非為了本人使用或獲取錢財,亦非洩憤和報復。偷竊的物品通常很無聊,偷完丟棄或擱置一邊。患者很懂隱瞞,並不會明搶,無具體計劃,亦不與人合作;事後會內疚,幾乎肯定會重蹈覆轍。
血清素5-羥色胺(5-HT),有助調節情緒,低水平的5-羥色胺容易造成衝動行為。偷竊可能會導致多巴胺的釋放,引起愉悅感,讓人不斷尋求這感覺而犯案。大腦的阿片樣(舊稱類鴉片)肽受體系統不平衡,難以制止衝動。
目前,對於病理性偷竊的治療,尚無專門統一的方法,採用心理治療、意向轉移療法和加強管理聯合進行,如催眠、認知、行為、家庭和厭惡療法等。同時有焦慮、抑鬱症狀的患者,可聯合使用抗焦慮抑鬱藥物和穩定劑。
導致出現病理性偷竊行為的,還包括腦器質性精神障礙、情感性精神障礙、強迫性神經症、神經性貪食症、反社會性人格障礙、品行障礙等。病得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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