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日 - 信報
父母過度犧牲會造成傷害,這在我們文化中甚少被談及。
有時大家在自己所熟悉及認同的文化中難以看清楚,尤其過度犧牲而嚴厲的父母。
看見動機是最基本的。看到為父母的照顧周到,同時,也要看見那照顧為誰而做:為了父母的焦慮感較多,還是為孩子利益或安全。兩者可以並存。父母愈不自覺地替自己而做,就愈可能造成傷害。
然後,我們亦要看見行為帶來的客觀效果。那涉及兩人關係的質素、子女年齡、父母背景。
跟一個本身充滿焦慮感的母親談溝通技巧,不一定很奏效,因為她可能最需要解決的,是自己的焦慮感、未處理的悲傷和未觸碰過的舊創傷。這是父母背景的部分。
父母跟一個10歲孩子的相處方式(如管教範圍、參與度),和跟20歲孩子的相處方式,如果差異不夠大,那麼考慮周到與嬌縱就分不開;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大概糾纏不清。這是子女年齡的部分。
如二人關係已經十分糾纏不清,而子女已成年,那父或母去充分地表達自己對孩子的期待,就會成為了情感勒索。因為界線本身不夠清晰,過去可能有太多「引發內疚」的言語被用過,如今父母突然當孩子是「同齡朋友」對待,表示希望孩子如何如何,就沒有了健康根基。這是二人關係質素部分。
若果治療成年子女,我們與父母溝通時的立場,是讓他們從子女角度多看一點點︰那名為「如果你做不好我沒面子」、「假如你成績差等於我很失敗」或者「如你不快樂我都很難過」的壓力,便已經足夠。之後,可以集中去協助個案處理「個人化」(individualization)部分,也是最費時的部分──建立自我。
如治療的是父或母,很多時候,我們要思考怎樣讓對方明白,他需要學會愛自己多一點,而這同時是在愛他的家人。直接叫父母「放手」不管用,因為他們的困境是愛人的方法不夠彈性和多元,但通過轉念,能鼓勵其反思何謂愛自己,因為他們可能本身亦未被好好愛過。
作者為註冊臨床心理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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