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 - 信報
文章摘要:
新加坡的消費模式和香港不同,反映出兩地消費市場的根本差異。香港零售業曾長期依賴內地客消費,如今內地消費市場跟上,香港優勢減弱。未來香港應重視「全消費」(實體+網上+服務),並推動「全統計」,以更全面準確地了解及評估消費市道。
任何數字,沒比較就沒意義。正當香港4月份零售銷貨總額急挫,且已連跌兩月,引起公眾嘩然,社會氣氛更加悲觀;另一邊廂,新公布的新加坡同月零售表現同樣報跌,食肆生意亦錄跌幅。兩組數字一起思考,究竟反映什麼?
有別香港 新加坡現「淨入境」
先談新加坡。4月份零售指數按年下跌1.2%,跌幅雖然溫和,但扣除汽車之外則按年跌4.5%,實在難言消費市道欣欣向榮。有意見指出,由於3月份剛剛受惠於Taylor Swift演唱會帶動,所以4月份消費略減亦屬正常云云。須留意,以上跌幅是按年而言,不是按月比較,所以說法並不成立。況且,倘真如此,則Taylor Swift經濟學的效應豈不應該打個折扣,因為上個月的繁榮代表了下個月的倒退,即意味着僅提早預支了消費,而非有效帶動許多額外消費──新加坡4月份零售指數,就按月跌2.7%,撇除汽車亦跌4%。
查4月份的新加坡入境旅客,按年增長20%,涉逾135萬人次;香港升幅相若,非本地居民的入境人次增加17%,涉近340萬。最大分別乃在出境方面。對比港人的「報復式」旅遊,3月份和4月份的出境人次分別按年勁飆75%和30%,達至異常驚人的792萬和828萬,即較香港人口水平還要多。新加坡人則不見得那麼熱中外遊,即使兩個月份的本地居民出境人次按年亦增,但增幅僅約20%和9%,分別涉約66萬和71萬,即相當於人口僅約10%,而更重要是,135萬入境旅客明顯較71萬出境居民為多,前者甚至是後者的2倍左右,非似香港反過來,是828萬出境居民相當於340萬入境旅客的2.4倍。
新加坡統計局關於本地居民出境人次的計算,僅涉海路和空路,考慮到新加坡人到馬來西亞的「北上消費」亦很普遍,所以上述數據難言「蘋果對蘋果」。可是,其實香港人3月份經機場出境的人次亦增長強勁,按年大升60%至近102萬,4月份回程時候的入境人次也按年增25%至98萬,相關港人不在港的時間差肯定會影響消費;而且,比較同期經機場入境的非本地人,兩個月分別涉約82萬和77萬,即同樣錄得「淨出境」。
總的來說,一方面訪星旅客明顯增多,另方面離星居民又不太多,甚至無論整體以至空路都呈現「淨入境」,理應消費能力更強才是,為何消費指數卻不增反跌?
兩地消費市場 存根本之別
再細看新加坡4月份的零售指數,還幾乎所有界別都按年報跌。其中,衣履跌16.2%,百貨公司跌8.5%,小型超市和便利店跌7.5%,文娛用品跌7.3%,藥妝跌4.6%,超市跌3%,家品跌2%。至於錄得升幅的,則是升4.7%的食品和酒類,升3%的汽油站;汽車即使大漲25%,但仍不足以力挽狂瀾。以上狀況,某程度亦跟香港相似;查香港同月零售數據,衣履亦錄24%的較大跌幅,百貨公司亦跌21%,至於家具,則因樓市成交低迷而跌23%,不過隨着交投回升而按月開始重拾升勢,而汽車也跟新加坡一樣勁飆,按年大漲58%。港星之間最大不同,乃是奢侈品方面,香港的珠寶首飾、鐘錶及名貴禮物大跌近30%,而新加坡則沒相關獨立分類統計。
眾所周知,內地客來港模式改變,為香港零售業帶來重大衝擊;相對來說,新加坡消費表現向來平穩,既未大升,亦無大跌。新加坡的零售指數,以「2017年=100」及當時市價為基準,最新4月份數字為98;查過去好幾年來,除了1月和12月的傳統旺季,指數分別升至110和120左右,撇除疫情幾年不計,其餘月份皆普遍徘徊於92至105左右,作為傳統淡季的2月份甚至會跌穿90。香港的零售業銷貨價值指數,則以「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內的平均每月指數=100」,這個暴亂和疫情時期的基準肯定較低,但卻無損指數的可比較性:最新4月份的指數為105.9,去年同期則為124.1,而2018年更達144.8,該年1月份和2月份受新春效應帶動且超過160,可見波動性遠遠高於新加坡。
綜上得知,新加坡零售市場不似香港,一直不屬什麼「食糊位」,旅客人數也遠不及香港。香港過往享受的內地客「南下消費」爆買時期,恐已一去不返,理由是內地零售市場亦漸開放,香港稅務優勢相對變小,這本為必然歷史軌跡;同一情況亦料體現在金融方面,隨着內地資本賬開放、人民幣日趨國際化等,香港的獨特優勢早晚失去,屆時必須轉移倚重先行優勢、制度優勢及服務質素等。
所以,我們不宜只知緬懷過去,重點要擺對位置面向未來,就如無人覺得香港要重返漁業、輕工業等發展階段,而應加大拓展金融、創科等新領域。只要香港消費市場找到新的着力點,誰又希望市面上再次充斥藥妝、金舖?
再次求諸統計數據,實已指明了應有方向。
消費模式變:「網上消費」
第一個要補充的數字,是新加坡零售數據,同時包含了餐飲數據,數字按年微增0.3%,可是實體食肆則跌7.5%──指數之所以升,乃受外賣大升21%所帶動。
事實上,消費模式之轉變,除了「北上消費」及「南下消費」,還包括「網上消費」,即近來突然較少人談的「宅經濟」──即使疫情之後,這種新常態亦有過之無不及。新加坡網上銷售所佔整體銷售的比率,已達12%。至於香港,網上銷售價值亦佔約8%;不過,這並不涵蓋所有網頁銷售,而僅包含透過本地零售商專門為獲取或提交訂單而營運的網上銷售,換句話說非本地零售商的銷售不會計算在內。
不必諱言,今日港人的網上銷售習慣,每多傾向非本地平台;較諸用腳步「北上消費」,用手指「境外消費」愈趨普及,很大程度也加劇了消費力流失。可惜,無論新加坡抑或香港,都缺乏相關統計。
消費模式變:「服務消費」
第二個要補充的,乃是零售銷貨以外的數字,這既會反映到網上消費情況,但更重要的是反映「服務消費」狀況──這是世人消費模式之另一大變。新加坡日前公布了首季服務業營業收入,其中交通和倉庫服務的指數按年升5.4%,這多少反映了速遞和外賣等網上消費相關的生意狀況;此外,直接面向顧客亦即「B2C」的服務,例如文娛和個人服務、衞生和社會服務,也分別上升25.9%和10%。
除了「實體消費」,「服務消費」當然也是消費。遺憾的是,香港的零售銷貨統計,主要針對「實體消費」,而非「服務消費」。查官方相關統計的「概念與方法」,文件直言數字主要量度「本地零售業機構單位銷售貨品的收益」,並表明「然而,消費者開支不單包括貨品,亦包括各類服務:房屋、交通、教育、醫療及保健、娛樂及消閒等。消費者亦需繳付水電煤費用,而這些項目都不包括在零售業銷貨額統計數字內。」也由於此,文件強調「零售業銷貨統計數字不應視為消費者整體開支的一個全面指標。對消費者整體開支趨勢有興趣的人士,應參考作為本地生產總值一個主要組成部分的私人消費開支的按季數列。」(私人消費涵蓋了香港居民的服務開支,但亦包含從所有途徑購買的外地貨品。)文件最後還補充說「在過去二十年間,消費者服務開支在消費者整體開支當中所佔的比重愈來愈大。現時消費者在服務上的開支相較在貨品上的開支為大。」然而,這份文件出版日期是2003年,當時可能還處於ICQ年代,淘寶也剛剛於同年成立;二十年後的今日,「服務消費」開支高於「實體消費」,幅度肯定有增無減。
消費模式在變,消費市場必須變,統計辦法亦不應例外。毫無疑問,上述概念與辦法所揭示的問題,時至今日只會進一步惡化,更加無法反映整體消費市道。統計處確有與時俱進,《香港標準行業分類》現已更新到2.0版,以更好銜接《國際標準產業分類》的第4版,由零售、餐飲,到社區、社會及個人服務業等,均有更詳細的分組,當中後者便包括了公共行政、教育、人類保健及社會工作、藝術娛樂及康樂活動、其他服務活動、家庭住戶內部工作活動、享有治外法權的組織及團體活動。問題是,由聯合國修訂的相關分類,最後一次更新已經要追溯到2008年──對上一年Netflix才剛剛轉型為串流平台,再早一年YouTube才剛剛成立;至於香港,上述對應的2.0版更新日期是2009。毫無疑問,這套分類已經遠遠落後形勢。
更大問題是,即使明知道「服務消費」愈來愈多,亦在分類上更重視服務業了,但消費統計迄今卻仍未納入計算。統計處關於相關服務業的統計,僅限於就業情況,故此只能曲線地以此衡量行業發展。單以公共行政、社會及個人服務為例,2008年的就業人數為62萬,佔全港19%;最新人數增約30%至逾80萬,佔比增至24%,即每四名打工仔就有近一人從事;其中,隨着人口老化,人類保健及社會工作活動的就業人數,同期更增近70%;另一邊廂,隨着補習班和興趣班愈趨普及,在學校教師人數減少(幼稚園減約17%最多)的基礎上,從事教育的就業人士期內則升30%。從就業市場的持續膨脹,顯示相關「服務消費」肯定水漲船高。至於運輸、倉庫及速遞服務業,統計處則有提供相關業務收益指數;即使不及疫情暢旺,香港碼頭業亦面臨挑戰,但貨倉及倉庫服務指數仍從十年前不足100,升至去年末的196.5,速遞活動同期亦從100左右升至146.2,多少折射了「網上消費」的活躍程度。
的確,是不是唯獨買實體補充練習才是消費,上補習班和興趣班卻非消費?是不是到實體店買實體遊戲才是消費,在網上電玩買虛擬道具或虛擬貨幣卻非消費?是不是買輪椅才算消費,入住院舍卻不算?是不是買啞鈴才算消費,入會健身中心卻不算?是不是買化妝品才算消費,去美容院,甚至去微整形等卻不算?單談消閒娛樂,「服務消費」已是消費主流。香港服務業一直佔經濟比重九成多,除B2B外,B2C亦佔不少;加上於今互聯網年代下,一個經濟體愈成熟,實體消費佔比必然愈低,服務消費佔比必然愈高。
但無可置疑是,不論「網上消費」抑或「服務消費」,香港都很大程度面對着「消費流失」之窘,畢竟相關「全球化」市場競爭激烈,本地需求未必諸訴本地供應。
所涉絕不限於北上洗牙。譬如電玩或電競市場,絕大多數遊戲便非香港製造。又如歌影視,你在串流平台付費(月費或單購)聽什麼歌、煲什麼劇、睇什麼戲?即使到實體戲院購買戲票有利創造就業,但除非看港產片,否則最大利益還是流入別人口袋;同一道理,也適用於欣賞海外團體的表演,或欣賞海外球隊或運動員來港作賽。即使相關「服務消費」應當計入消費,即使多少也會帶動本地需求,但對香港的利好作用,則到底不及由香港親自作為最終服務供應者。
促「全消費」 引「全統計」
「北上消費」淪為解釋香港消費力外流的「萬能key」,「南下消費」不及從前亦一直成為被針對對象,而過往常談的「網上消費」則突然銷聲匿跡,「服務消費」理應獲得重視卻連統計處都不去重視……人們即使再善忘,即使再易受風向影響,也好應與時並進全面了解「消費」二字。
展望未來,有兩個必然方向。一是促進「全消費」,即不僅着眼「實體消費」,也要鼓勵發展「網上消費」和「服務消費」,特別是由本地供應的消費選項,這才切合時代步伐。二是引入「全統計」,全面反映全消費的發展狀況,否則無法好好評估及針對改善。唯有如此,香港整體消費市道才可真真正正朝着健康方向發展,公眾亦可對此有更全面更真確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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