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7日 - 蘋果
問:六月一日貴欄把signaller譯做「信號兵」,那「信」是不是應作「訊」?「信」應指「書信」,而「訊」則應指「訊號」、「音訊」、「訊息」、「電訊」等,故「電訊局」服務不限於「電子書信」。大陸除「通訊社」等少數詞語,「信」幾乎取代了「訊」,大概是所謂簡化吧。
答:拙文用字,從來不受中共現代漢語左右,這一點,稍知我者,應該都不會質疑。至於「信」、「訊」二字用法,那位讀者所言,恕我未敢苟同。
「信」字的本義,見《說文解字》:「誠也,從人從言。」古人說的「符信」,指用作憑證的信物。《玉篇》說:「符,符節也,分為兩邊,各持一,以為信。」「符信」可以泛指各種取信於人的事物,例如《史記》卷四十九竇廣國小時,常和姊姊一起採桑墮,後來和姊姊失散多年,聽說她做了皇后,就「用(桑墮)為符信,上書自陳」。論詞語結構,「電信」、「音信」、「書信」等,都和「符信」相同,而「信號」則和「信物」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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