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日星期一

給我一個爛理由 - 陳頌紅

2013年9月2日 - 信報

恭喜!三個月前,朋友慶祝結婚十二周年。

可是,三個月後,她丈夫突然提出離婚。

離婚的理由可歌可泣,他說:「你太好了,我不配擁有你,你值得找一個更出色的人陪你走下半生。」

多麼感人肺腑,簡直蕩氣蛔蟲。

朋友哭得眼睛腫如奶黃包,但仍然深信她丈夫是為她好。

我又記起另一個女性友人,在某一個沒有太陽的夏日,跟她拍拖三年的男朋友忽然告訴她,兩天後他要走,他會長駐上海工作,也許三五年後才回港。她質問他為什麼從沒跟她提過,為什麼不跟她商量,他辯護的藉口也很偉大:「我離開你,是因為我想比現在更加掛念你。」

而她,又竟然接受這個理由。

當然,離開她之後,男朋友有沒有「比現在更加掛念她」,只有他和她才清楚。我只知道,不到一年,她就回復單身。

這些爛到令人發笑的理由都有人相信,到底是愛情令人盲目,還是真的聽不出當中破綻?

哈佛大學心理學家Ellen Langer解答了這個疑問。她指出,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但凡聽到「因為」,就已經能產生一定的安撫、說服作用,哪管是毫無道理可言的爛理由,都有可能令人相信。

實驗中,研究人員走到大排長龍的圖書館收費影印機前,問排首位的學生,能否讓她插隊。第一次,她沒給理由,只說「我有五頁,可否讓我先印」,結果同意讓她插隊的人有六成。第二次,她加上理由「因為我趕時間」,成功率達九成四。第三次,她只是隨口說了一個爛理由「可以讓我先印嗎?因為我想影印」,竟然都有九成三成功率。

Langer解釋,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我們都不會經過深思熟慮才下決定,否則腦部會負荷過重。是否要先讓別人影印,較少會用上有意識的注意力去詳細分析理由,而只會任直覺自動導航我們的行為。當然,自動導航系統也會出錯,否則就不會有人相信祈福黨、相信一些很爛的分手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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