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

寵女兒 - 李純恩

2013年04月09日 - 蘋果

大陸作家王朔說:「我跟女兒說,我將來不要你養。說實在的,你給我的快樂早就超出我養你花的這點錢了。你就按你自己的興趣生活。我說我養得起你。我再損,我臨死能給你留一筆錢,讓你一輩子只幹你願意幹的事兒。你什麼我都包容你,你在我這裏沒有錯誤,你就是一孩子。」

這天跟女兒通短信,我把這段話傳了給她,告訴她,這也是我一直想跟她說的話。

我之一直想跟女兒說這話,除了像王朔說的「你給我的快樂早就超出我養你花的這點錢」,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我在沒有徵得她同意的情況下把她帶來了這個世界。所以,盡量讓她開心,讓她領略這世界美好的一面,也就成了我的責任。我戲稱她為「大債主」,就是這個意思。

當然我也會很盡責地把這個世界需要有的規矩教給她,令她有一個好的模樣。在我有機會影響她的成長過程中,我是一邊教規矩一邊寵她,女兒是要寵的,明白規矩的女兒是寵不壞的。這一點,實踐證明我是對的。

我會繼續寵我的女兒,希望她一輩子可以只做她願意做的事情。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