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5日星期日

你喜歡你的工作嗎? - 李怡

2012年11月25日 - 蘋果

對許多人來說,工作幾乎佔了人生意義中最重要部份,包括時光、成就感、榮譽或生活享受。人最好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故以前有「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的說法。在女權伸張時代,是男女都要入行的。

許多專家說:「如果你不喜歡你的工作,趕緊脫身!」有一本小說叫《Zor: Philosophy, Spirituality, and Science》,一個40歲、在商場極成功的人,因感工作無聊,就把已有的職位和成績砍掉,一切重來。這本被稱為勵志傑作的書說:「寧可在你喜歡的事物上失敗,也不要在你不喜歡的事物上成功。」

但在現實世界,我們不可能一直從事我們喜愛的工作。絕大多數人都幹過至少一份,甚至是一連串討厭的工作。康乃爾大學人類學教授Karl Pillemer,探訪1,000名護理之家的老人,寫成一本書,其中談到工作,睿智老人多認為:「如果你找不到你愛的工作,就在你現在的工作裏找些有價值的事。」很少人能一開始就找到自己喜愛的工作。最成功的專家往往就是學會如何接受最平凡、最枯燥的工作,並將它轉化成學習經驗的。

一個以前做焊接工的老人說,他做焊接時大家比較喜歡找他,不是他焊接得比別人好,而是他以自己的工作為榮。曾任管理顧問的老人說:「你該充份利用你的工作,就算是爛工作也一樣。」他認為工作的目標在於不斷學習,即使從事我們認為無聊的工作,也可以從中學到日後可在生活中應用的事情。要在你所做的工作中累積知識,那個知識日後一定會派上用場。

一首歌的歌詞是:「如果你沒辦法跟你愛的人在一起,那麼就去愛跟你在一起的人吧。」工作與愛情,是不是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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