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0日星期一

假如只有二十小時溫習…… - Nick Lee

2012年4月28日 - 信報

二人學打字,資質相當,各自練習二十小時,你猜誰人比較純熟?要貼士嗎?

貼士:阿甲每日練習兩小時,連續十日;阿乙每年清明節練習五小時(以紀念教他打字的先人),連續四年。二十小時練習之後,你說甲純熟還是乙純熟?

對阿乙來說,去年苦練五小時的「成果」早已忘記得一乾二淨,每年清明節雙手放在鍵盤的感覺跟初學沒有兩樣。相反,阿甲每日練習,技術與日俱增,二十小時的效果比乙優勝。很明顯,甲的二十小時不同乙的二十小時。

想帶出的問題是,二十小時如何分配最有效?阿丙每日練習一小時,連續二十日,效果會否比阿甲更理想?阿丁隔日練習,每次二小時,共十天,效果又如何呢?這不單是學習打字遇到的問題,這是任何學生、教師、家長都應該思考的問題:某科目一個月之後考試,只能撥出二十小時溫習(因要兼顧其他功課),這二十小時應如何分布呢?

如何最有效地溫習

我上網搜尋,希望從學術文獻找到一點啟示。首先找到的叫「total time hypothesis」,意即學習成效視乎溫習總時間(total time),換句話說,即是廢話。誰不知道花愈長時間溫習成績愈好?問題是如何運用有限時間最有效地溫習吧了。好奇心驅使,即管看看是哪些學者做了什麼實驗達到這個廢話結論。原來,概念在1960年代提出,實驗通常給受試者學習一系列無意義的符號,幾輪溫習之後,測試他們記得多少。溫習次數、每次溫習多久、溫習與溫習之間相隔多久都是可調較的,藉以觀察受試者在不同情況下的表現,結果發現成績高低的關鍵在於溫習總時間。即是說,溫習時間如何分配並不重要,最重要是累積時間。

Total time hypothesis看似有實證支持,但魔鬼往往在細節之中。「學」一堆無意義的符號脫離現實不在話下,那些實驗是「超短期」的,每次溫習以秒計(三秒便溫習完畢?),溫習與溫習之間相隔以秒計(溫習完畢三秒之後再溫習?),溫習與測試的時差也是以秒計(考試之前三秒打開書本溫習一遍?),根本脫離現實。實驗通常是現實的簡化,有些實驗簡化至脫離了現實。

而且,total time hypothesis根本有違常理,阿甲練習二十小時跟阿乙練習二十小時的效果差天共地,就是對total time hypothesis最大的反駁。

網上繼續尋找,終於找到一次較近期、較近乎視實的研究。它的學習材料是一些鮮為人知的事實,例如雪地高爾夫(snow golf)由誰人發明(答案:Rudyard Kipling)、哪歐洲國家吃最多墨西哥食品(答案:挪威),全是一些真實的知識。受試者有兩次機會溫習,然後考試;變數有兩個:兩次溫習之間相隔的時間(0-105日不等)及第二次溫習與考試相隔的時間(7-350日不等);換句話說,第一次溫習之後,受試者可以即日重溫,也可以三個半月之後重溫;第二次溫習完畢,考試可以在一星期之後,也可以在大約一年之後。

打從娘胎起做準備

結果發現,愈遲考試,兩次溫習最好隔得開一些。舉例,考試定在第二次溫習一星期之後,兩次溫習應該相隔多久?實驗說:「最好相隔一至兩天」。考試定在第二次溫習一年之後,兩次溫習應該相隔多久?常識說:「無乜所謂,反正一年後都是忘得一乾二淨」,但實驗說:「最好相隔三星期,這組受試者一年後成績最好」。沒有單一最佳相隔時段,要視乎考試定於何時。撇開考試,從長遠教育的角度,你希望學生七日之後記得書本的知識,還是一年之後依然不忘?如果着眼點在一年之後,功課和測驗的編排是否應該誘導學生溫習三星期前教過的東西?

我要向各位道歉,本文不能教你最佳的溫習模式,上述研究雖然比較接近現實,但距離「求學只是求分數」的「香港現實」實在太遠。如果你想拿高分,便不應該把溫習上限定為二十小時(更不應只溫習兩次),應該把搭車、吃飯、玩樂、睡覺的時間也用來溫習。負責任的父母也不會讓你考試前一個月才作準備,他們會由懷着你的那天起,儲定幾百萬元,買定莫扎特音樂,買定含豐富營養的奶粉給你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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