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5日 - 信報
今年九、十月號的《科學人思維》,有一篇Mine(by Bruce Hood),就提到戀物。作者指出,我們潛意識會認為,物件是我們身份的延伸。衣服也好、房子也好、甚至只是口袋中的一支筆,都代表着自己。孩童在一至三歲,已經開始會對某些物件產生感情,對於他們來說,一個洋娃娃,或者一條髒毛巾,都絕不可以由其他同類物品取代。研究發現,百分之六十的小孩子,都有一件不可分割的寶物。所以,囚犯除了失去自由之外,他們在監獄中沒有任何能代表自己的私人物品,已經等於被剝奪身份一樣。
二○○八年,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心理學家James Wolf做了一項實驗:他把八十四個大學生分成兩組,一組拿着一個咖啡杯十秒,另一組拿着咖啡杯三十秒。之後,他們要把手上的咖啡杯賣出去。跟咖啡杯的感情多出了二十秒的學生,平均售價是五元八角,而另一組的咖啡杯,平均只售三元七角。即是說,雖然只有短短數十秒,都可以令人對一件物品產生非理性偏好,而它的價值,亦會跟隨着感情而提高。
法國哲學家德瓦(Roger-Pol Droit)在他的《51種物戀》中說:「多餘之物的重要性絕不亞於生存必需品……即使在最原始的人身上,也能看到這種奢華……那些無助於我們存活的事物有其不可或缺的必要性。」物戀,就是沒安全感的自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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