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

誰是投訴階層的中流砥柱? - 占飛

2011年5月17日 - 信報

香港的幸福指數偏低,有人歸咎於它的所謂「投訴文化」。他們認為,香港人身在福中不知福,經常濫用言論自由、投訴機制,甚至法律程序,造成社會怨氣沖天,內耗嚴重。

此言差矣。和諧社會不可能是長官意志的產物,而必須符合客觀的社會條件。香港人動不動投訴,跟瀰漫於社會每一角落、愈來愈強烈的無力感大有關係。由於權力分佈的極度失衡,在現行制度下,欺壓、剝削和不公平已經成為香港人生活的一部分。香港人無法透過政治參與去扭轉乾坤,於是在日常生活中化身為「百彈齋主」,既可發洩內心的不滿,又可攫取一些芝麻綠豆、微不足道的所謂small victories。如此一來,投訴變成一種自己給予自己的權力 (self-empowerment)。自己呃自己的能力特強的人,投訴成癖,甚至會產生一種能夠掌握自己命運的虛假意識 (false sense of control)。

必需品變奢侈品

跟發燒一樣,投訴和示威文化不是疾病而是症狀。與其對投訴和示威文化口誅筆伐,倒不如用省下的力氣研究滋生這種文化的社會因素。本來不平等就是資本主義的必然產物,因為資本主義的優越性,在於能夠將上一代衣衫襤褸的窮人,變成下一代衣冠楚楚的富人。

在這套制度下,每一個人於收入等級上所佔的位置都是流動和非世襲的。那即是說,假使資本主義制度運作良好,它造成的不平等只是短暫的;而這種「瞬間的不平等」(momentary inequality)較之它在長遠來說必能兌現的平等(long-run egalitarianism),雖然未至於微不足道,但至少是可以忍受的。

香港的問題在於極少數的人壟斷了大部分財富,而住屋本來是生活的必需品,卻變成一種奢侈品和跟期貨指數沒有分別的炒賣工具。

結果,香港的窮人當然不少,但覺得自己貧窮和被剝削的人,恐怕也愈來愈多。這些人都成為了投訴階層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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