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怪獸家長 - 陳耀杰

2011年4月13日 - 信報

「怪獸家長」一詞源於日本,指部分父母對子女過度保護,只要為了子女的利益,他們都不惜一切,動輒投訴學校和老師,甚至作出很多無理要求。我相信香港的家長還未到「怪獸」的地步,不至於要求老師接送、做午餐和提示帶雨傘,可能已經有外傭姐姐代勞的關係吧,但縱容和干預子女人際關係的例子,就好像便利店一樣,總在你附近。

有幼稚園男生的家長,為了讓兒子多接近住在同區的女同學,主動報讀相同興趣班,下課後和周末特地安排見面,到該女同學家中作客時卻任由兒子肆意作亂,聽後實在令我汗顏。原來一山還有一山高,小學五年級的男生,又是男生!作為男性有點痛心……父母為了讓兒子多結識朋友,積極籌組全班活動,有時為所有同學準備物資而分文不收,有時先斬後奏地為眾人作出了「合適」的安排,惹來不少反感。最近,那位男同學對班中異性產生興趣,父母不斷為他製造機會。可是,當兒子在女孩間有點不受歡迎,回家表示不開心時,媽媽竟然在家長的留言群組上大吐苦水,字裏行間有點責怪其他家長任由女兒刻意疏遠他的兒子。

人人都愛自己的孩子,卻不能強迫別人都愛你的孩子。在自己家亂跑亂跳不管,並不表示可以在別人的家那樣做,這是基本的禮貌。我的兒子想和你的女兒做朋友,你的女兒也不一定要接受,這是交友的實況。學懂處理人際關係是成長的重要一環,建議父母不要事事插手,應幫助子女思考自己如何可以做得更好,如何使自己修養成一個受歡迎的人。會不會是自己性格上有缺點?會不會是誤會要與朋友澄清溝通?會不會異性有時喜歡男孩間或女孩間的談話,自己應識趣不勉強加入?會不會只是不投緣的關係,不如找較喜歡自己的人做朋友豈不更好?

為免子女變成表面好強,交際無能,父母宜及早放手,讓子女從生活中學習,明白與人相處的尊重和技能。不然的話,孩子什麼都依賴家長,難道要回復父母之命,盲婚啞嫁的封建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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