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9日星期六

香港大地震的風險(二):大亞灣核電廠外50公里曾大地震 - 羅耕


2011年3月18日 - 信報 

承接昨文,過去幾百年內,本港附近曾發生過7級上下的地震。下一要問自然是對大亞灣核電廠的威脅。從《廣東和香港地震風險概論》圖9.2【圖1】可見,1970至1995年2級或以上的地震中,最近本港的汕尾,曾達4至4.9級,影響可能不大。至於地震密集區河源,距離本港以至大亞灣就更遠了,何況內陸地震不會引發海嘯。單單基於26年數據,看似可放心。

不過圖3.1【圖2】顯示的畫面卻沒這樂觀了。放眼千年數據,1067至1969年間(綠點),大亞灣東南偏東約20公里的南中國海便在這段期間發生過6至6.75級地震(按圖中點之面積大小推算),震央距今核電廠位處的大鵬半島僅50公里。若核電廠外50公里發生6至6.75級地震,大家認為有否影響呢?而這還未計有機會引發海嘯等其他附帶效應。

固然,地震影響難一概而論,還要視乎是否淺層地震、海岸地形等其他因素。核電無疑有其好處,不過要問,無論本港附近大地震的機會有幾微乎其微─幾多百年甚至千年一遇都好,如果發生在核電廠附近,結果可是毁滅性的。究竟有否計清楚呢?

1 則留言:

  1. 核子發電太危險了!不應該冒這種險,況且1918年2月3日下午2時7分發生過南澳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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