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3日 - 信報
特區政府有樓價冒升至「一般人無法負擔」(置業)的困擾,北京政府則因百物騰貴通脹率可能突破溫家寶總理年初定下不過百分之三的「指令」而三令五申「微調」物價。香港樓價及內地物價會否應聲下跌,筆者有以下的看法。
行政長官說會「出其不意」地打擊物業投機,果不其然,財政司司長去周五便出「重招」;政府此舉的目的,在加重短線炒家的投機成本,旨在釜底抽薪為炒得飛沙走石的樓市降溫,雖然此舉大增置業自住者的困難,大體而言,依然值得港人支持。
政府徵新稅加舊稅提高按揭成數等,以減低短線炒家入市誘因,希望樓價升勢受阻遏,不過,兩者即炒風放緩及樓價下降之間不能畫上等號,因為導致樓價標高至「高不可攀」水平—以實際樓面計,香港樓價世界最高—投機買賣是果不是因。眾所周知,香港樓價居高不下的根本遠因是土地供應不足(政府操控賣地托高地價保障了少稅低稅的「最優稅務環境」,在高地價與低稅之間應如何取捨,涉及價值判斷,不在本文討論範圍),近因則為負利率及聯繫滙價使港元幣值相對美元以外的大部分其他貨幣持續貶值,「港元愈來愈不值錢」,以之定價的物業價格,對持有強勢貨幣如人民幣的外地買家炒客來說,便相對廉宜。換句話說,當局若無後着,不增加土地供應、不「出其不意」讓港元與美元脫鈎進而把利率提高至市場水平,以扭轉持續已久的負利率及不採取違反自由市場原則管制因美國一而再「量化寬鬆」而製造了大量「熱錢」的流入,則對物業炒家的打擊,只能收一時之效。事實上,上述「三不」,俱知易難(甚至不能)行,這等於港府打擊物業炒風的種種懲罰性措施,充其量只能在短期內因有震撼性作用令炒家遲疑而使炒風稍為收斂,但對壓低樓價水平的效用相當有限。
不過,在香港基本上還算自由(香港市場沒有根本自由,因為政府失去根據本地情況釐定利率的自由,地產商則被褫奪有發展需要時便有地可買的自由)的市場,政府應致力於營造公平交易的商業環境而非指導市場、壓低樓價,因為和所有商品一樣,樓價亦應由市場決定。本欄最近一次(四月二十七日)評論物業市道的題目是〈壓散樓市誰受益?公平交易最重要!〉,可說是筆者近年鼓吹政府應取締「發水樓」的總結。欺騙消費(置業)者的行徑應予杜絕,但調節樓價高下並非政府的分內事(如果供需情況不變,「足呎」的單位樓價理應大幅上揚)。可惜政府在針對「發水樓」方面下不了「痛下殺手」的決心,反而試圖從加重炒家投機成本上壓低樓價;由於並非從根本上下手,因此難收宏效。
不少論者皆指出財政司司長打擊物業炒風的措施,忽略了照顧中產階層的利益,事實果真如此,而這亦是當今欲做「羅賓漢」的政府的通病。英國現在流行這樣的笑談,指羅賓漢以「劫富濟貧」為「政綱」,完全忽略中產者的利益,中產階級因此不必抱怨!這是笑談亦是現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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