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2日 - 信報
不知道大家是否曾經有這樣的朋友,在大學畢業後立刻前往非洲做義工,並聲稱「人生最有意義的事」就是親力親為地幫助有需要的人,當他們的朋友選擇進入商界發展時,他們還會說,「人生只有一次,你為何不用來幫人?」的話來批評自己的朋友。
這種看似「崇高」的論點,表面上十分有說服力,但是否真的所有人都應該放下自己的專長而投入義工工作,才能得到「意義」呢?實際上,近年漸漸流行有效利他主義(Effective Altruism),提供了一個全然不同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
有效利他主義是一種以理性和證據為基礎的哲學思想和社會運動,其目標是最有效地改善世界。該主義中有一個極其重要的概念叫做「Earning to Give」,就是專注在自己的專業上賺取高薪,然後把部分甚至大部分所得提供出來,以支援最有效的慈善項目。
延伸應用比較優勢理論
這個「Earning to Give」理念強調,個人資源是有限的,但可以通過集中自己的比較優勢(Comparative Advantage),也就是專注在自己最擅長或最高效率的工作上,然後利用此所獲的資源,支援其他更專業、效率更高的慈善行動,這樣不但可以提升整體的資源分配效率,也可能比直接參與義工工作帶來更大的作用。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你是一位年薪數百萬的金融上班族,每年可以負擔15萬至20萬元支援有效慈善機構,如分發蚊帳給非洲需要者,可能比你親身飛往當地參與分發能挽救更多人命。在資源分配上,集中優勢賺錢再捐款,常常能達到更高的效益。
「Earning to Give」概念實質上就是經濟學中比較優勢理論的延伸。比較優勢指出,一個人或一個經濟體應該專注在它做得最有效率的事情上,把其他事情交給更適合的人或機構去處理。假設你是一個醫生,同時喜歡教書,你每日看診能賺下來的收入是5000元,而教書每日只能賺1000元,如果你選擇教書而不看病,實際上是廢掉一些可能更高效益的資源分配。用同樣邏輯,在有效利他主義中,如果你在自己的專業上賺取較高收入,再把資金投放到更有效的慈善機構,這種模式常常比自己直接參與一些不熟悉或效率較低的義工工作更勝一籌。
有效利他主義提倡的「Earning to Give」模式,正是經濟學比較優勢的應用,以最有效方式使資源和影響最大化,不但符合理性選擇,也在道德上提供了一個實際可行的途徑。
Earning to Give存道德風險
然而,早前加密貨幣平台FTX倒台,因各種金融詐騙罪而被判入獄的平台創辦人Sam Bankman-Fried(SBF),正是有效利他主義的實踐者,這案例提醒我們,雖然「Earning to Give」在理論上具合理性,實踐中卻必須面對道德挑戰。SBF的經歷突顯了這種模式可能的風險,即賺錢的手段若欠缺道德基礎,可能削弱整體目標的正面效益。
有效利他主義的理念固然能幫助我們以理性方式思考如何改善世界,但其成功依賴於參與者不僅要考慮如何最大化影響力,也需兼顧賺取資源的道德正當性。推動社會進步,不僅需要善的行動,或許更需要一個良好的價值體系作為支撐。
作者為維克森林大學經濟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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