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

「港孩」與「怪獸家長」特性 - 趙榮德

2014年7月11日 - 信報

家長在報章或網誌時常讀到關於「港孩」和「怪獸家長」的事迹,有家長問我:「可否用一兩個典型例子描繪出『港孩』和『怪獸家長』的一些特性。」答案是「當然可以,最近便發生兩宗:

第一宗是怪獸家長要求改遲五分鐘上課。

話說某校有一學生經常遲到,學校告知家長,誰知家長以「自己親身駕車送孩子上學,而屋苑經常塞車為理由,要求校方批准其子遲五分鐘上學,校方勸家長可提早五分鐘出門,你知家長怎樣答,她竟然說:「早五分鐘出門會影響孩子的睡眠的質素。」

怪獸家長三特性

這個家長有齊「怪獸家長」之三樣特性:一、為自我中心,固執女子利益不放;二、為子女義無反顧、勇往直前,怎樣理虧也「同你死過」;三、死纏爛打,一而再、再而三,不到成功不罷手。

從家長之抗辯:「早五分鐘出門會影響孩子睡眠的質素。」可看到家長的「自我中心」及「為子女義無反顧」;又從家長不斷答辯便知此家長「咬住學校不放」,令學校負責人初而疲於奔命,終而棄甲曳兵而逃亡!

當怪獸家長打勝一仗,她便又會耀武揚威,把「道行」宣揚出去。造就更多「怪獸」!

第二宗是「港孩」投訴校規過嚴。

一般港孩多為幼稚園、小學年幼無知之輩,此港孩是讀到中六,有十八歲那麼大的超齡孩童。

話說屯門宣道中學因有兩個學生未能達標,被校方終止他們參加年終大考及畢業證書,家長因而去信教育局投訴,屯門區議員陳樹榮亦支持家長,要求教育局正視事件。

家長與區議員投訴理據為:一、校規過嚴,二、考試是學生權利,三、學生認為校方制度不透明。家長和學生有齊怪獸家長及港孩特性:家長已講,港孩特性為:一、三低:自理能力低,EQ低,抗逆力低;二、推卸責任;三、不肯吃苦。

我說學生推卸責任,原來該校學生手冊列明學生畢業需符合三個條件:一、成績達標,二、操行達B或以上,三、出席率達九成或以上。而未符合一項準則的學生,可酌情處理。

不肯吃苦的表現

今年校內有二十三名學生不達標,經酌情處理,最終有十八名學生可參加考試,餘下五名則不能參加考試,不可取得畢業證書,但可領取修業證書及可報考中學文憑考試,這樣清晰的規定,開學時全校學生已經知道,到學期尾自己做不到便反口說校規嚴,不是推卸責任嗎?

至於校規是否過嚴?答案應該是完全不是,一條有99%學生遵守得到的校規,是否過嚴呢?投訴學生不自我反省曠課率不達標,反而叫家長向教育局投訴,叫區議員開記者招待會聲援,行為正確嗎?返多幾日學便達標,學生選擇不返,這不是不肯吃苦,自理能力低的表現嗎?

有「怪獸家長」便有港孩,兩者互為因果,要家長恢復人性,便要和孩子認真面對問題,不能次次倭過於人!

香港輔導教師協會榮譽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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