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

女人五十九始認老 - 陳頌紅

2012年12月17日 - 信報

到了某一個年紀,即便穿多迷你的迷你裙都無法令雙腿看起來像二十歲時那麼白滑修長、即便做多少比一張來回歐洲機票還要貴的美容療程都無法拯救臉上的皺紋和鬆弛、即便染髮做瑜伽不煙不酒早睡早起都無法喚回青春。這時候,女人才不得不願意相信,年華老去,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智慧比外貌更重要。

儘管如此,我依然很惦記十八歲時自己緊致嬌嫩的肌膚。就像諾拉.伊佛朗(電影《九〇男歡女愛》、《緣分的天空》編劇)在她的《熟女拉頸報》中寫道:「從沒想過我會如此懷念自己身體的一部分,而我過去卻完全不把它當一回事。」

英國《每日郵報》引述一個專為成熟女性研製的護膚品牌Nurture Replenish Skincare之調查,發現現代女性會視五十歲為人生最重要的分水嶺,有必要放棄一切趕年輕人潮流的打扮,而到了五十九歲,就應該完全接受自己「優雅地老去」的現實。

大部分受訪者同意,在四十至四十五歲之間,不應再穿皮褲、迷你裙、超長皮靴,也不要再曬一身古銅色肌膚。四十五至五十歲,就應該把身上所有紋身清除,而無傷大雅的緊身衣物,要視乎體形才穿。五十五歲開始,塗化妝品要輕手,少用鮮紅口紅,過粗的眼線也只會令中老年女人看起來更過時(不過依然有百分之五女性指濃妝艷抹才可令自己信心增強)。三分一人擔心自己衣櫃裏仍有不合年齡身份的衣服,雖然五成九人認為自己比實際年齡年輕,也擔心別人誤會自己刻意裝年輕。調查也指出,四十五歲以上的受訪者,大多只希望回到五年前的狀態,認為看起來年輕一點已經足夠,不必變回二十歲的樣子。專家指可能是近年名人打botox的負面評價,令她們不想變成「年輕蠟像」。

這讓我想起一個笑話:老女人問上帝自己還可活多久,上帝說「十年」。老女人聽了,決定去整容,要令自己最後十年更年輕漂亮。可是還不到一年,她就被車撞死了。她見到上帝,質問祂為何騙她,上帝O晒嘴:「噢,我認不出你!」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