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5日星期六

瘋牛症有什麼值得報道? - Nick Lee

2012年5月5日 - 信報

美國上星期又有瘋牛症,傳媒例必熱烈報道。自1996年發現瘋牛症能傳人至今,只有222人染病而死(其中173人在英國),由於傳染途徑單一(吃染病動物的肉),各地政府早已懂得應對,每當發現有牛隻感染,便立即隔離,防止疾病擴散及流入肉食市場。事實證明瘋牛症能夠有效控制,對社會健康威脅有限,相比愛滋病、肺癆、肝炎、肺炎、腦膜炎等每年殺人以萬計的疾病,瘋牛症實屬小巫見大巫,究竟瘋牛症有什麼值得報道,為何新聞價值這麼高?

用谷歌搜尋「瘋牛症」,立即彈出近期多條新聞標題,不難從中窺見瘋牛症真正的「殺傷力」所在:

美再現瘋牛症 韓超市停售(新浪網)

瘋牛症再掀恐慌美拓自貿罩陰影(《東方日報》)

美現瘋牛症韓零售商停進口(《明報》)

瘋牛症再現美牛輸台添變數(《文匯報》)

加州再爆瘋牛症美肥牛入口勢減(《頭條日報》)

售賣恐懼

兩個字,經濟。貨運少了一點,進口商做少了一點生意,超市賣少了一點牛肉,牛肉可能貴了一點。我不是傳理系出身,也未做過記者,但看過一本書說新聞報道不單是述說事實,最重要是道出一宗消息的「意義」,對社會產生的影響。很明顯,瘋牛症的「意義」不在其能置人於死地,而在其損害貿易及經濟,無論損害有多短暫和輕微。

另兩條新聞標題,道出了另一重新聞價值之所在:

美6年來首宗瘋牛症(Yahoo!新聞)

美國發現六年來首宗瘋牛症(有線寬頻)

「物以罕為貴」,六年來首宗,值得報道了吧。肺癆每年殺死一百多萬人,年年如是,習以為常;瘋牛症在美國六年才一宗,哪條消息應該讓市民知道,還用說的嗎?

還是《大公報》網站的標題最老實,赤裸裸地宣示辦傳媒的宗旨:

美再現瘋牛症全球恐慌(《大公報》)

看完標題,我需不需要扮恐慌?有人說傳媒應當扮演第四權監察政府,有人說傳媒應當發掘真相,我說傳媒只不過在售賣恐懼。為什麼要監察政府?恐怕人身自由給暴政剝奪。為什麼要發掘真相?恐怕真相有日降臨在自己身上。瘋牛症損害經濟又怎樣?令人害怕飯碗不保(至少挑起飯碗不保的思慮)。為什麼強調「六年來首宗」?罕見的疾病才能「大爆發」(常見的疾病已經「爆發」了,恐懼已過,缺少一份戲劇性)。

我說「售賣恐懼」並沒有貶意,沒有質疑他們操守的意思。恐懼不一定是壞事,某人因為怕窮而努力工作,因為怕肥而多做運動,因為怕些什麼而未雨綢繆,恐懼可以是很大的動力。恐懼本身不是問題,問題只在如何面對。

說到恐懼,瘋牛症的確有一嚇人之處,它是不治之症,至今沒有幸存的案例,患者神經系統慢慢遭蠶食,至死為止。傳染病通常經由細菌、病毒或真菌傳播,瘋牛症三者皆不是,致病源是一種變了形的蛋白(英稱prion,Protein Infection的意思):當變形蛋白進入神經系統,它會促使周遭的正常蛋白一起變形,新的變形蛋白使更多蛋白變形,範圍不斷擴散開去。科學家當初看見這種「自我複製」的表徵,斷定致病源一定包含DNA,很可能是某些病毒(他們以為只有DNA才能自我複製)。

未雨綢繆

一些實驗把含有瘋牛症的溶液經破壞DNA的處理(如照紫外光),再注入動物體內,假如瘋牛症由病毒引致,動物應該無恙(因為DNA已遭破壞),可是牠們依然染病,證明致病源並非病毒或任何含DNA的東西。

當時八十年代初,學術界對此難以置信,再經十多年研究,九十年代中期才漸漸接受瘋牛症由變形蛋白傳播。變形蛋白發現者Stanley B. Prusiner更獲得1997年諾貝爾醫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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