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0日 - 信報
說香港人善於做生意,大抵沒有人質疑,然而,上一輩的營商頭腦,能否由下一代人繼承才是大命題。可惜香港有着一大批「直升機父母」及「怪獸家長」,往往只認同「功利式」結果,令健康理財觀在新生代港孩中幾乎蕩然無存。
嬰幼兒心理發展協會在上月訪問了約500名4至12歲的孩童,了解他們的花費習慣,結果倒很符合港情,54%受訪兒童表示,會以做家務及成績優異等去換取父母額外金錢獎勵,而當零用錢花光時,近七成受訪兒童更會向父母「攤大手板」索錢。
事實上,別小看4至12歲這年紀,如何灌輸正確的理財觀念,對他們來說實終身受用。老紀翻查外國例子,英國在兒童5至7歲時,就會教導他們「錢」的來源及用途,到7至11歲就教導如何理財,包括如何儲蓄面對日後的花費等。
至於日本人教導孩子理財亦相當有心得,家長會鼓勵孩子在課餘時間打工「賺外快」,不可隨便問人借錢,主張他們自力更生;即使受「次按」拖累經濟的美國,在兒童3歲時,就要他們辨別硬幣及紙幣,到6歲時他們已有屬於自己的錢的想法。
與外國相比,港孩所接受的理財教育幾乎是「零」,至於獎勵式的金錢利誘,換來的只是冷冰冰的成績表,以及培養「功利」為主的心態。
老紀不妨引用一句老生常談,正是「結果不重要,最重要是過程」,或者灌輸理財觀念未必立竿見影,結果也可能未如人意,但理財過程中的得着,可讓孩子從正確觀念出發,港孩今天活在物質豐裕的環境下,消費主義又橫行,如此看來,絕對百利而無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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