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3日星期二

港大校長變CEO - 占飛

2011年8月23日 - 信報

在適當的時候做適當的事情,中文稱之為「知所進退」或者「識禮」,英文叫「have a sense of fitness or propriety」。身為港大學生,於大學慶祝百周年校慶的大日子,在校園內以示威和叫囂的方式表達政治立場,談不上得體。可是,更失禮,更不知所進退的,是用武力把學生「禁錮」在後樓梯成個鐘頭的警方,以及(至少看來)讓警方對自己的學生為所欲為的港大管理層。倘若兩者皆屬無知,則前者的無知較之後者的無知,可說是小巫見大巫,甚至微不足道。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港大最不智的,是在全城矚目的百周年校慶高潮,以最公開的方式將自己陷身於京港關係的深層次矛盾。在一般情況下,國家的最高學府邀請國家領導人出席校慶乃順理成章,但香港的情況絕非一般,港大領導層怎會如此失策?

大學生是經濟人

當然,港大極可能是信錯了最近已變得trigger-happy的警方,但更深層的原因,也許是因為港大的經營和運作方式,近年來已經愈來愈似一間追求「利益最大化」(profit maximization)的私人公司。這間公司努力開發品牌和製造品牌效應,又善於把握市場機會,以及與各界建立策略性的夥伴關係。它擁抱建制,安於現狀,因為它本身就是建制和現狀的得益者。作為既得利益者,它對於社會的結構性問題與制度化的不公平就算不會視若無睹,敏感度和批判力也會大減。這樣的一所大學,需要的校長是一個長袖善舞、八面玲瓏的CEO,而不是一個蔡元培式的公共知識分子和社會良心。

一個當自己是CEO的校長,在制定大學活動和發展方向時,背後思維的邏輯起點必然是放在「大學生是經濟人」這個假設上。眾所周知,「經濟人」(homo economicus)的假設來自西方傳統經濟學中,對人的經濟行為的一種普遍性假設。這個假設將「人」在經濟活動中的一切行為都假設為「自利」(self-interested)行為,其目的在於「力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

成為建制受惠者

警方是合法武力的壟斷者,它有責任保護既得利益者的既得利益。英國文豪蕭伯納就講過,警方的正業,就是「在有錢佬以本可用作救濟窮人的錢餵狗的同時,逼窮人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兒女餓死。」這當然是煽動人心的誇張之詞,但港大既已在不知不覺間成為建制的受惠者、維護者和啦啦隊長,校方對警方信任也就變得順理成章。

港大不是一個品牌,它要做的不是品牌開發工作。作為公共品(public good),港大在靠攏建制與跟它保持批評性距離,服務社會與做社會良心之間,必須找到更好的平衡。港大今日的困境不僅是因為它得不到若干政治立場激進的學生和校友的尊重,而是它正面對一個信念危機(a crisis of conviction)。只有當港大理清自己的信念、使命、角色和價值,並且坐言起行(practice what it preaches),它才會找到自己在社會的位置。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