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4日星期一

香港弊傢伙,弊在地產治港 - 占飛

2011年7月4日 - 信報

聰明到最後傻咗的偉大哲學家尼采說,要佢現形,就要畀個名佢(it takes a name to make something visible)。自從出咗《地產霸權》呢本書,香港人鬧地產商更理直氣壯,反地產霸權成為本地社會運動的一個大方向,也是今年七一大遊行的其中一個主題。在一個愈來愈少人睇書的地方,一本書有咁嘅影響力,不可謂不犀利;但這本書有一大盲點,直接削弱了它的視力和局限了它的視野;而受其啟發的社會運動,或多或少也繼承了這視野上的局限。

《地產霸權》用霸權(hegemony)這個概念解釋地產商怎樣利用它從賣樓所取得的暴利去製造壟斷、生產意識形態、鞏固價值系統和為自己的利益服務。問題是鬧地產商,等於鬧煙草商、軍火製造商、可口可樂、麥當勞或者富士康一樣,根本係多餘。

地產商要賺盡是常態

有套好正嘅電影叫The Corporation,佢用心理學的角度剖析大企業,發現它的行為模式與對社會構成嚴重威脅的精神病患者無異。它不是不道德(immoral),而是非道德(amoral);唔係無良,而是根本沒有良心可言。地產商要賺到盡,即是要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profit maximization)。在資本主義制度下,這是正常(雖然未必合理)的做法,是常態(norm),而非越軌(deviance)。

所以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把握機會賺到盡的地產商,在於給地產商源源不絕的機會賺到盡,而自己同時也賺到盡的香港政府。香港人面對的最大問題不是地產霸權,而是地產治港。

政府在社會本應扮演一個平衡和整合各方利益的角色,並盡其所能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所謂level playing field。可是在香港,政府作為最多土地儲備的擁有者,以及高地價政策的最大受惠者,所扮演的絕非維持公平競爭的公證人角色,而是其中主要的參與者。的確,放眼全世界先進國家和城市,就只有香港政府夠膽厚顏無恥在地產市場上兼任裁判與球員。

港府才是最大受惠者

身為全港的最大地主,特區政府成為了它自己政策的最大受惠者。在這個意義上,特區政府非但沒有被地產商脅持,反而地產商在賺取天文數字利潤的同時,無時無刻都在為特區政府的利益服務。積重難返,今日的香港政府已經走上不歸路﹔就連市建局和港鐵這些公共服務機構,也以影子地產發展商的模式和原則運作。難怪市建局在香港成立多年,旺角、灣仔和尖沙咀不少地段早已重建為豪宅和商場,但紅磡、土瓜灣、大角咀等舊區的最基層市民仍然要住在裂痕處處的危樓裏惶惶不可終日。香港市區重建的首要考慮是市場價值和發展價值,而非樓宇的殘舊和危險程度。居民的生活質素甚至生命安全,並不會計算入方程式之內。

一國兩制的一個基本前提是,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在回歸後五十年保持不變。於是,保護地產商以及他們在建制和現狀中扮演的角色和獲分配的利益,也就成為特區政府不用言明也毋項言明的基本職責;更何況特區政府一直堅持高地價政策,它與地產商的利益根本就是一致。從這個角度看,要特區政府有效監管地產市場是緣木求魚。正如崇尚小政府的前美國總統列根所言,在這件事情上,政府不可能解決到我們的問題,因為它本身就是問題的所在(Government is not the solution to our problem ; government is the prob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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