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6日 - 信報
以文明衝突論打響名堂的美國學者亨廷頓(Samuel Huntington)說:後冷戰時代的主要衝突,不再是國與國之間的角力,而是東、西方的文明衝突。艾未未事件一個側面,又一次證實了他的講法不無道理。
艾未未引起西方藝術界一波接一波的強烈抗議,許多國際知名的美術館館長及員工、藝術家,人數以萬計,都發聲明表示遺憾,並要求釋放艾未未。這群人過去就算支持中國異見分子及維權人士,都不至於站在前線抗議。對他們來說,那是政治議題,雖說藝術界也應關心政治,但政治畢竟不是他們的份內事,藝術才是。艾未未乃是「自己人」。
特立獨行 也是罪行?
從艾未未第一日關押開始,《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便發表英文文章,指艾未未是「特立獨行者」,經常踩界,上得山多終遇虎,「事所必然」要受到法的懲治。藝術家犯法,應與貪官同罪。
這卻跟西方主流價值大相逕庭。自從擺脫了羅馬教廷的桎梏,享有學術及表達自由後,西方社會都當藝術家、思想家是怪人(eccentric),是「特立獨行者」。無論在任何社會,「特立獨行者」佔總人口都不會超過5%;有天份、有創意的藝術家、思想家可能不超過1%,社會必須好好保護這些人才,才會進步。無論當權者、輿論或公眾,都應對他們較寬大,給予他們較多自由,甚至是「特權」。縱使他們犯法,大可不必與庶民同罪。此之謂「世人皆欲殺,吾意獨憐才」也!
證諸歷史,反猶太的海德格曾加入納粹黨,並在希特拉統治下當過弗萊堡大學校長一年;戰後並未當他是戰犯,還容許他著述及講學,這是因為海德格有第一流的哲學頭腦。如果說對海德格是寬大及包容,那對指揮大帝卡拉揚簡直是縱容。卡拉揚當年曾兩度加入納粹黨,趁希特拉清洗猶太人時乘機攝位扶搖直上。可是,他在二戰後依然獨領風騷,名成利就,富可敵國。對納粹餘孽都可以如此寬大的西方社會,怎能明白內地對艾未未的嚴厲?何況,逃稅、瞞稅這類罪名,通常都是用來對付卡邦一類黑社會頭子,因用其他罪名無法將這些江湖大哥繩之以法也!
鋤弱扶強 如何服眾?
近年亦有大導演波蘭斯基因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而被美國通緝,卻得到歐洲諸國庇蔭;港英沒有動用重案組對付曾灶財,亦沒有將他重判;法國的蜘蛛俠,有「名牌」溶解王之稱的法國街頭藝術家Zevs(曾刑毀中環遮打大廈外牆法國名牌Chanel的嘜頭)等等行為藝術家,雖然知法犯法,都是從輕發落了事。
藝術家犯禁破忌,有時是不得已。看過《有你終身美麗》這齣講諾貝爾得獎者約翰.尼殊(John Nash)生平的電影的話,應還記得他說過:「如果我正正常常的思考,便不可能得到好的科學意念。」誠然,天才不特立獨行,就沒有足夠的想像力及氣魄去突破既定框框,創作不了顛覆範式的作品。你可以想像主張克己復禮的孔子,寫出張旭的狂草嗎?
就算不贊同西方對藝術家的包容,中國也有句老話:法律不外乎人情。用諸今日,對弱勢人士如雞蛋仔伯伯之流,執法宜鬆、司法宜寬。對有權有勢的人,卻應倒過來,執法宜緊、司法宜嚴。這樣才能防止有公權力的人濫權瀆職。如今卻剛剛倒過來,對弱勢人士緊而嚴;對有權有勢的人卻鬆而寬。如此鋤弱扶強,又怎能叫人口服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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