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

徵印花稅壓樓市,三國效果皆明顯 - 羅家聰

2010年11月22日 - 信報

研究物業印花稅(stamp duty)或轉讓稅(transfer tax)對其市道的影響之文獻不多,搜羅過後找到三篇,今次將之全數介紹,那末大家對新政策的效果便毋須「估估下」。

Benjamin等人於1993年發表、刊登於排名中檔的學術期刊之一文,研究了費城的案例 (註1)。轉讓稅屬增值稅(ad valorem tax)的一種,美國聯邦政府早於1968年廢除該稅,但州及市政府卻有徵收酌情權:八十年代期間,四十個州份中便有十三個徵收。當時政府銳意改善基建及市政服務,但若調高常規稅率卻有稅基縮窄之嫌,如【圖1】所見,企業稅的例子顯示,總稅收未必增加,這即所謂的拉發曲線(Laffer curve)遞減效應。

跌幅較預期大10倍

為免出現這個遞減效應,政府當時便重新開徵一種不為大眾關注的稅種:轉讓稅。1988年,賓夕法尼亞州的轉讓稅率為1%,但地方政府可額外再加。其時,由匹茲堡到費城一帶(屬賓夕法尼亞州)已額外再徵2.5%,即合共3.5%轉讓稅。當年5月,費城市政府因財困而將之大幅調高四成半至5.07%,同年7月生效。如此一來,這又是一個自然實驗(natural experiment)。其政策與本港稍有不同:稅務由買賣雙方各付一半。

鑑於樓市供應欠缺彈性,研究員認為,稅率調升的效應將會全數反映於樓價之上。對繳付一半稅率的賣方來說,政策實施後樓價跌0.77%((1+3.5%÷2)÷(1+5.07%÷2)-1)。在加上一籃子控制變數(controlled variables)後,迴歸分析的系數為-0.083,即跌幅約8.3%,比原先所想超過10倍,兼呈統計顯著(t值為-1.63),效果真不可謂小兒科。

另一研究,是Leigh於2009年底發表的澳洲案例,文章沒有發表,但可從其網頁免費下載 (註2)。澳洲一直有收印花稅,十多年來平均3%,故分析印花稅對樓市的影響非以自然實驗,而是以全期數據作迴歸分析。研究員從Australian Property Monitors買入澳洲八省自1993至2005年的樓市數據,再配以地產經紀的資料來去除虛假買賣,掌握了全澳洲95%以上的樓宇買賣。做研究者,一看便知這篇文章賣點在於精確數據。稅率數據雖不難從官方得到,但簡單迴歸分析(simple OLS)卻不適用,因稅率與樓市互為因果──稅率固然會影響樓市,但反過來,樓市表現也會影響政府改變稅率。要做互為因果的迴歸分析,主修經濟的大學二年班學生都知是用instrumental variable (IV)estimator【表】。

讀表可見,印花稅率每升10%對樓價及成交均呈統計顯著的負面影響。若不計稅區周邊五十公里較難收稅的範圍,影響更大(但未必呈統計顯著),可大幾倍。譬如以加稅當年的影響為例,對整個稅區來說樓價跌1.3至1.6%,但若剔除周邊範圍,樓價可跌近4至8%!還有,加稅當年的影響還算有限;加稅之後效一、兩年的累計影響才不小:加稅對往後三年樓價的影響,為跌2.3至3.3%。至於對成交的影響,更比樓價稍大。

1993至2005年的數據期間,澳洲印花稅率由2.45%升至3.25%,升幅不是0.8%(3.25%至2.45%)而是33%(3.25%÷2.45%-1)。由此可見,澳洲這期間因加印花稅而致樓價或成交的跌幅,皆是附【表】數字的3.3倍,幅度絕不算小。再以香港為例,若於原先4.25%印花稅再加15%,即合共19.25%,那末稅率升幅便是353%(19.25%÷4.25%-1)。

第三篇要介紹的,是Dachis今年5月才發表的多倫多個案 (註3)。多倫多市於2008年2月起對5.5萬元(加幣.下同)以下交易徵收0.5%轉讓稅,5.5萬至40萬元徵1.0%,而40萬元以上的徵1.5%;平均1.1%。開徵稅後,這與周邊安大略省自1997年起徵收的轉讓稅率相約。這又是個自然實驗平台。在做計量分析前,研究員先檢視數據趨勢。

【圖2】顯示了三個組圖。第一幅【上】是開徵新稅前後的成交量,實線為開徵前的2007年2月至8月,虛線為開徵後的2008年2月至8月。零點向左(負數)是多倫多邊界往外數起的範圍,而零點向右(正數)則是往內計算。一眼即見,邊界內的多倫多本土在徵稅後成交量顯著減少,反而邊界外尤其首數公里卻沒怎減少。這從第二幅【中】成交按年變幅更可見一斑。很明顯,有不少住戶為了避稅而搬到邊界以外。至於第三幅【下】,實線為徵稅前三十六個月到徵稅後的成交量,而虛線則扣除邊界內五公里部分。

【圖3】顯示另外三個組圖,這三幅與剛述的三幅相似,分別只是將成交量換上樓價。第一幅顯示周邊外的樓價在徵稅後較顯著上升;這從第二幅的按年變幅更能清楚可見。

轉讓稅打擊成交16%

看過質化趨勢,當然要做量化分析。此文賣點是計量手法。鑑於研究員分析的不單是成交及樓價隨時間的變化,而是包括不同地區的樓價,即跨時空數據(panel data),但又因數據於邊界會呈現上述的突變(discrete jumps),故非用傳統的迴歸分析工具,而是運用近年發明的regression discontinuity design,詳情從略。研究員取得近十四萬戶介乎2006年1月至2008年8月的數據,再用全球衛星定位將每戶位置確定(譬如位於多倫多以內或以外幾公里),另因數據有太多零的關係,須用Poisson迴歸取代OLS。

在試過幾個模型後,研究員選出較好的一個作基準,結果發現,轉讓稅對成交量的系數為-0.13(標準誤差0.04,並呈統計顯著),折算為每1%稅率(是指稅率水平而非增幅)對成交量的影響為跌14%。換言之,上文提到多倫多引入平均1.1%轉讓稅率,對成交便構成15.5%(14%÷1% 1.1%)的打擊。

至於樓價方面,在幾套模型中所得出每1%稅率對樓價的影響介乎-0.76%至-1.48%,基準結果為-0.88%(也呈統計顯著),故研究員的結論是,稅率效應幾乎全數轉嫁至對樓價影響──「一對一」的負面影響。

除上述的美、加、澳外,目前有不少國家也有開徵印花或轉讓稅,包括英國,稅率介乎1%至4%;至於法國,1980年代時稅率逾10%,1999年才減至4.8%。不過,學界於這些稅率對樓市的影響可謂鳳毛麟角,一輪搜索後亦僅得三篇,兩篇還是近年發表。

下一步應還富於民

美、澳、加的經驗有多少適用於香港,目前難下定論,但三篇研究結果顯示,對樓價與成交的負面影響起碼是「一對一」,甚至大到「一對十」,且影響可達三年。過去數月,在下曾於電視台、電台多次主張徵收炒家稅項,一於與其對分利潤,政府今回做到了,且出手不輕。下一步便應是還富於民:政府可有想過將這些稅款用於資助困難住戶?

本文純粹抄襲,無意指新稅實行後樓價必跌。假使大氣候要將樓價推升兩成以上,炒家盤算過後一樣會翻手再炒的。屆時政府又有何招數?難道是外國流行的空置稅?

交通銀行(香港分行)

參考:

1. Benjamin, John D.; Coulson, N. Edward; Yang, Shiawee X. (1993), “Real Estate Transfer Taxes and Property Values: The Philadelphia Story,” Journal of Real Estate Finance and Economics 7, 151 – 157.

2. Leigh, Andrew (2009), “How Do Stamp Duties Affect the Housing Market?” Manuscript.

3. Dachis, Ben; Duranton, Gilles; Turner, Matthew A. (2010), “The effects of land transfer taxes on real estate markets: Evidence from a natural experiment in Toronto,” Working Paper,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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