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偶然看到一則中國廣播網前天發表的“舊聞”《統計局改革房價統計法 開發商不再自行上報房價》:“中廣網北京9月25日消息(記者馮會玲)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導,國家統計局今天發佈《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公開徵求意見稿,在70個大中城市範圍內,按月調查和收集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面積、金額等相關基礎資料,用於計算價格指數,替代了原來由各開發企業自行上報房價的統計方法。
李憲鐸:現在我們下去可以拿到真實資料,比以前的要科學一些。資料是真實可信的,統計資料就要求它的真實性。
國家統計局在官方網站上表示,這份方案是為了完善房地產價格統計調查制度方法,努力規範房地產價格統計調查過程和行為,不斷改進房地產價格統計調查工作。方案指出,調查的城市範圍為70個城市的市轄區,不包括縣。李憲鐸認為,調查城市的數量還是偏少。
李憲鐸:據我所知,在國家調控政策陸續出臺的情況下,一些房地產商轉到了二線城市甚至三線城市,這一陣子他們房價漲得也很厲害,翻番漲。70個城市的代表性我覺得還是有限的,所以真正要把房地產調控政策調好,為中央決策部門提供參考依據,我覺得範圍還可以大一些,比如200個城市,把地市級城市都放進去,我認為也是可以考慮的。
此次徵求意見將從9月25日持續到9月30日。徵求意見稿指出,新房價統計資料將於每月18日公佈(節假日順延)。”
前陣子,本網友曾看到一位學者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國統局統計的“房屋”和“住宅”,含義與我們通常的理解是有很大不同的,這是造成國統局公佈的“全國房屋價格指數”和“全國住宅價格指數”遠低於我們的實際感覺的原因。
經本網友搜索,找到了2009年0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批准的《房屋概況統計報表》,此報表給出了“房屋”和“住宅”的定義。
房屋:“城市(建制鎮以上區域)、縣城(城關鎮)內國有土地上的全部房屋”!
住宅:“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
因此,“全國房屋價格指數”是指“城市(建制鎮以上區域)、縣城(城關鎮)內國有土地上的全部房屋”價格的漲幅,“全國住宅價格指數”則是“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專供居住的房屋”價格的漲幅。
我們知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的價格一般是很穩定的,基本上不會隨著市場上的房價變化。因此,國統局不久前在統計公報中給出的“2009年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上漲1.5%”,雖然不符合我們的感覺,但是,如果是按照上述統計口徑進行統計的,那麼這樣的結果並不奇怪,應該算是真實的統計資料。
本網友一直以為:國統局公佈的統計資料“”雖然很奇怪,但是應該只是在統計口徑上玩文字遊戲,統計資料的來源應該還是調查人員直接去房產市場進行調查的結果。
然而,本網友萬萬沒有想到,那位學者可能也萬萬沒有想到,國統局在統計口徑上玩了文字遊戲還不滿足,公佈的房價統計資料居然是來自“各開發企業自行上報房價”!
大家肯定都知道,如果要搞偷稅漏稅,一般就會準備兩本賬:一本是真的,供自己內部用;另一本是假的,用來應付稅務局和工商局的檢查。
國統局看來是對“各開發企業”十分放心,因此根本不派人去統計真實的成交價格,而是讓“各開發企業自行上報房價”,然後就用這些自行上報的房價做成“國家級權威統計資料”來忽悠民眾:看哪,“2009年全國房屋平均價格”只上漲了1.5%!
來源:http://tw.myblog.yahoo.com/jw!_4qwYw6ZGQQ0SgBMthp8sw--/article?mid=10616&prev=-1&next=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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