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日 - 信報
Bloomberg報價看得太多,早前趁有少許假期空檔,在Netflix觀看了紀錄片Churchill at War(中譯:《戰時邱吉爾》),幾個鐘頭,重溫熟知的二戰歷史。直到戰事尾聲,邱吉爾意識到,戰後將是美蘇兩大陣營的天下。大英帝國縱然是二戰開始時負隅頑抗,死守到底,但他不能避免帝國光環不再。
當時,邱吉爾仍把握每次機會,為英國利益爭取話語權,不是為了什麼普世價值,最終事與願違,只是大勢所趨,時不我與。同樣地,蘇聯與美國盟軍爭先搶佔柏林,亦是出於本身利益,而不是什麼政治理念不同。不論是美蘇陣營抑或大英帝國,作為一個整體去分析,由始到終都是把本國利益極大化。忽發奇想,果如是,大家應該反問,當美國總統特朗普批評前朝施政不是以美國優先,他所說的是什麼意思?
假設本國利益極大化
打從特朗普參選以至勝選,一直聽到所謂美國優先論。顧名思義,就是一切應以美國利益為先,其他人等,大可置諸不理。
初聽不易發覺問題,畢竟這個應該是理所當然的,美國政府以美國利益為先,天經地義,幾乎沒有可以挑剔之處。正如英國政府以英國利益為先,俄國政府以俄國利益為先,都是完全合理的。
但有個關鍵字眼:幾乎。純粹以人之常情去想,上述論調是無可置疑的。問題正是其無可置疑,才會令人生疑。此話何解?
從頭說起。上述說法之所以作為合理假設,跟大家分析企業時,以企業利潤極大化,分析消費者時,以消費者效用極大化,可以說是同樣合理的。由此合理假設開始,大家便可以一直推導出不同的行為模式,然後從真實世界中印證是否一致。
經濟學偶爾會出現一個情況,就是由如此合理假設開始,一直推演,竟然推出一些結論,譬如企業沒有把利潤極大化,又或者消費者沒有把效用極大化,如此有違常理的結論。
對經濟學推理有點印象的,都知道所謂極大化是相對應於局限條件的,而不是任意的極大化。比方說,企業有其成本限制,消費者有其收入限制等,不一而足。此之所以,大家常聽到「假設其他因素不變」這個常用語句。換言之,真正關鍵是能夠把局限條件變化,才能知道行為的演變。但無論如何,為保持邏輯一致性,不能隨意說,這裏是極大化,那裏不是極大化。
集體與個人利益未必一致
大家想當然的以為,企業也好,消費者也好,甚至美國也好,這個利益極大化是很容易定義的。其實不然。
消費者還好,個人的口味意願以至所付出的代價,一般都是直接與其決策掛鈎的。但若以個人以外的任何集體,就以企業來說,企業持份者眾多,股東投資者利益跟一般僱員,以至跟高管,可以有分歧。果如是,在同一企業內,不同決策牽涉不同持份者的個人利益,他們各有本身局限條件,自然不保證全體持份者利益一致,更不保證全體持份者他們各自的利益極大化,都是同一回事。
同樣道理當然可以放諸美國身上。今天特朗普可以三扒兩撥下達眾多行政命令,其實只是時間上壓縮,感覺上極為震撼,但其實其他總統一樣可以簽署大量行政命令,選擇特赦與否,又或給予個別既得利益團體什麼好處,所有這些,誰可保證個別持份者的利益得到極大化,等同整體美國利益的極大化?
環境變不等於決策錯
最有效的分析,是把所謂上述整體的利益,盡量還原至個人層面,才是每個真正決策者面對真正局限條件,決策有其真正代價(即經濟學上的機會成本),才可有真正的推斷力。
這當然不容易,故此只能將就一下,以不同層次的整體利益去觀之,但要同時明白,當政客大談整體利益時,究竟有多少是其本身或所屬友好的利益,才不至於誤判。
當特朗普大舉推行新的一套,假設其為全知全能全善的角度,作為政策制定者,而新的一套與舊一套不同,則存在兩大可能性,一是上述個別既得利益或持份者的利益所致,二是基於當前該國面對的競爭條件有變化,即使以前的政策不是受個別既得利益或持份者利益所影響,仍得適者生存,根據最新形勢而變化。
假如說,舊的一套不再合時宜,例如,當年為了當時的利益計算,而主動自願地為盟友提供這樣那樣的經濟以至軍事資源,是希望取得某程度的合作關係,那是當時的計算。
誠然,當時的計算在事後孔明看來,的確有可能出錯。如今環境有變,以往的盟友可能是負累,以往要在氣候能源環保等議題上,得到較有能的參與,當時願意付出某個代價,事後看來可能偏貴,但不等於以當時的決策過程來說,便是出錯,便是不顧美國整體利益。我們不能過度簡化,看成當時沒有嘗試為美國利益極大化,不以美國利益為優先處理。
任何人都可以打倒昨日的我,但若這個打倒要有決策上的意義,便要基於決策時當刻的具體處境和局限條件而論。退一萬步,人固然可以一直犯錯,但犯的錯不一定是沒有為自己謀求最大利益,正相反,有可能是設定的目標不當而已。
新人上場,自然說舊人的不是,但其實,要麼從來就以美國利益優先,要麼從來不是,否則即為偷換概念,至於有時是但有時不是,當中局限條件如何,留待美國優先論者回答。
作者為永豐金融資產管理董事總經理,證監會持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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