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 - 信報
河南鄭州人大常委會通過一項全國首創的決定並即時實行,要求全市中小學校嚴格限制學生將手機等智能終端機產品帶入學校;除教學需要外,禁止帶這類產品進入課堂。
鄭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本月27日表決通過《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在校中小學生使用手機等智慧終端機產品管理的決定》。據《鄭州日報》引述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等,均對在校中小學生使用手機作出管理規定,但在實踐中仍存在管理責任不夠明確等問題。為進一步明確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家長各方管理責任,有必要作出決定加強在校中小學生使用手機等智能終端機產品的管理。
負責人續稱,該項全國首創的決定規定的中小學生是指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因其中包括已成年的在校學生,《決定》的適用範圍較未成年人保護法有所擴大。
對於哪些智能終端機產品被認定不能帶入校園的提問,負責人回應,決定規定由學校結合本校實際在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時加以明確,細化管理措施。
決定還建議,學校應當在校園公共區域合理設置公共電話,供學生應急聯繫父母或監護人。如學生需要帶手機進入學校,應當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入校後交由學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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