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

體罰古今 - 余家強

2024年7月23日 - 信報

訪問影壇巨星洪金寶暢談教仔經:「天明、天祥、天照(三個兒子),我都用師父的標準對待──藤條打屁股!不過,我從不亂打,會先問打多少下,最多三下,已經受不了!」大哥大娓娓道來,似乎洋洋自得;記者詳細寫低,未必同意,起碼覺得讀者感興趣吧。

你會說,這不算體罰,請再看:「我並非一次打三下,而是打一藤停一停,為什麼?我等到痛楚滲入心裏,再打第二下,所以他們好怕被我打。啪啪啪啪啪,都是痛一下的感覺。打,要一下一下來!」按照現今標準,何止體罰,虐待啦;據最新立法強制舉報虐兒草案,吾輩(假如任職教師醫護之類)知情而不報,非關良心矛盾,直頭刑事,要坐牢的。

執導電影《七人樂隊》(2022)之《練功》,洪金寶重現師門體罰場面,且由兒子洪天明飾演恩師于占元,世代相傳;觀眾反應看得感動,潛意識根本仍相信這一套,從沒改變。

傳統思想並不贊成體罰──常常有人如此代為答辯;殊不知儒家經典中的經典《禮記.學記》明言:「夏楚二物,收其威也。」夏者榎也,楚者荊也,老師用來打的,收伏學生不敢逞威;古語「執教鞭」絕非比喻,是真有此鞭。你說僅代表一種阻嚇?既然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即使只羅列刑具出來,何嘗不是精神虐待?中華自古奉行體罰,「棒頭出孝子」,不必漂白。故事公式在長大後領悟打者愛也,感恩還來不及,卻甚少提及傷亡。

我們總認為,視乎是否真心替小朋友着想啦,法律不外乎人情……錯!法律無得不外乎人情,倘若我們知情正掙扎報不報之際,已一同犯法。

父權利益

古人有沒有折衷?有。《後漢書》曰:「舜之事父,小杖則受,大杖則走,非不孝也。」舜的爸爸大概像當今某網紅伯伯,娶了新婦便對舊妻所生兒子恨之入骨;舜乃聖賢,後來更成為天子,他對狠父來襲的策略是,枝棍細就硬食,枝棍大就走避。古書屢次引述這故事,顯然視為給孝順仔女的指引,不要愚孝到被打死。《說苑》補充一句「以逃其暴怒也」,不經意流露良心訊息,什麼打者愛也、棒頭出孝子云云,畢竟由於「暴怒」,情緒失控發洩而已,何必美化?又有注釋解是為免陷爸爸於不義,否則打死了怎麼辦?講到尾從父權利益出發。

放諸現今,何謂小杖何謂大杖,只能法律裁判,莫說動手者,旁觀者自作聰明考量或勸勉「小受大走」,皆恐誤墮法網。我們還是收拾起舊觀念,迎接新時代吧。

舜、洪金寶、洪天明,經歷體罰,苦中帶甘,反過來一代代傳頌、演繹,似乎遙憶總是美好的;但別忘記,他們驀然回顧時已站在成年人角度,都已為人父,誰代表孩童心聲?任日後如何百煉成鋼也罷,眼前孩童所受的皮肉之痛最切實,毫無討論空間,放下你的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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