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2日 - 信報
星期天早上,嘉美和佩儀如常地玩「煮飯仔」,三歲的嘉美在妹妹佩儀面前假裝用平底鑊煎蛋,然後把這「美味」的食物端給父母,並謂他們要到佩儀那裏付上指定的金額。父母假裝給佩儀付款後,嘉美說:「我們要把這些錢交到『SRDC』。」
爸爸和媽媽都感到很困惑,問她在說什麼,她再次回答說:「SRDC!」嘉美是我在JEMS的學生,這有趣的事是由她媽媽轉告給我的。
數個月以來,我們在JEMS教導嘉美和其他同學,要知道世上有些小朋友身體上是有缺陷的。從三歲以至十二歲的學生,他們都認識了殘障孩子的需要,得知他們可能需要坐在輪椅或進行手術,而手術過後,這些孩子可能需要使用一些輔助儀器來強化肌肉,復康單車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每年,JEMS的同學都會為本地其中一個慈善團體舉辦籌款活動,而今年我們的學生和家長選擇了香港弱能兒童護助會(The Society for the Relief of Disabled Children)。因此在班上,我們告訴學生他們在慈善嘉年華籌得的善款,也將會捐贈到香港弱能兒童護助會,亦即嘉美口中的「SRDC」。三歲的嘉美花了數星期在班上練習怎樣在慈善攤位上售賣飲品,很明顯她當日在家裏正是重演了在班上學到的事!
小小的成就
然而,嘉美真的知道售賣飲品和虛擬早餐可以怎樣幫助殘障的孩子嗎?她知道復康單車對這些孩子有什麼益處嗎?她很可能還未能清楚明白這些事情,但至少她懂得金錢可以用來幫助他人,也學習到可做些什麼來籌募善款。對於三歲的小孩來說,這已經是一個小小的成就吧!
家長常會問我:「教導幼稚園的學生要幫助別人是否過早?」又或是「他們年紀小小,能理解舉辦一個慈善活動的意義嗎?」我的答案是:「永不言早。」
教育系碩士、JEMS Learning House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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