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 - 信報
雖然我跟愛因斯坦的聰明不相伯仲,但慶幸自己沒有投身於物理學研究上,因為我怕一百幾十年後,人們只要提到物理,就只會想起我,而不是愛因斯坦。對那個有點小聰明而非常努力的愛因斯坦來說,這會是一個打擊,我不忍。
雖然我跟林青霞的美貌旗鼓相當,但慶幸自己沒有加入電影圈。如果我加入,隨時把「大美人」的稱號從林青霞頭上摘下來,到時候,她心有不甘地以東方不敗的繡花針刺刺刺刺刺我,那就令她大失儀態了。
雖然我的跳水技術比伏明霞和郭晶晶都更勝一籌,但我慶幸自己沒有參加奧運。我已經比愛因斯坦聰明、比林青霞美麗,如果還輕而易舉地打敗伏明霞和郭晶晶,成為跳水皇后,害她們失去奧運金牌,甚至當不成梁太太、霍太太,哎呀!改變他人美好命運的事,有損陰德。
基於以上種種同理心的考慮,我選擇了比較低調的專欄作家作為職業,而且甚少出來應酬見人,就是不想太過——你知啦,太引人注目、太惹人妒忌嘛!
這樣自吹自擂,夠不夠討厭?如果我是你,斯文一點就會對這個人嗤之以鼻,向她的專欄吐一口口水;粗暴一點,簡直想用齊心摺凳「車佢」。
我們都不喜歡那些炫耀自己的人,但偏偏我們都喜歡炫耀。例如會在朋友談到旅遊新熱點時說「我已經去過幾次」;例如在同事談到某間總是訂不到位子的餐廳時加一句「我一個電話就肯定有位子」之類。英國曼徹斯特大學社會心理學家Susan A. Speer在《社會心理學季刊》中指出,炫耀要講方法,輕描淡寫地引述其他人的說話,繞一個圈來稱讚自己,算是比較容易為大家接受。例如說「朋友吃過我這個菜都很喜歡,你也嘗嘗」,就稍為高明。而強銷自己(我實在是一名天才)、不斷把成就掛在嘴邊(我拿過很多獎)、邀功(今天他能當上主管全靠我)都會令自己陷入「作大危機」。不過說到底,虛心謙遜的人還是比較受歡迎,不管真謙虛也好,裝謙虛也好,都沒自誇那麼惹人煩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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