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3日星期六

「雷同」之出處 - 李碧華

2011年04月23日 - 蘋果

時至今日,在電影、電視劇等末段,總見「本片/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之聲明。愈強調是「虛構」,愈見貓膩。此地無銀三百両,有抄襲、盜用、重複、改頭換面之嫌。

但這些勾當怎會有人承認?都辯稱從未見過原著原作,是他自己半夜想出來,「剛巧」與人家的雷同。

「雷同」一詞究竟從何引申?與「雷」有什麼關係?古時有種說法,打雷時世間萬物都會同時響應。見於《禮記》,漢代鄭玄注:「雷之發聲,物無不同時應者。人之言當各由已,不當然也。」意思是,人應該用自己的心去斷其是非,不要取他人之說以為己語。

「雷同」有「隨聲附和」、「發言盲從」之貶義。到了今天,以此批評那些缺乏新意,竊取別人作品的行為。

不大理解,打雷就打雷,大自然聲音,何以萬物同應呢?可見是借喻。雖然抄襲是最崇高的「敬禮」,但未經同意還死口不認出處,多忘本。潛台詞是:「本片/本故事純屬抄襲,如有雷同,實屬不幸」──遭逢不幸,靠法律審判?抑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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