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日 - 信報
■兔肉所以未能成為如牛豬雞般的主肉食,主要是白兔為復活節寵物,基督徒遂棄食。復活節本為異教徒(非基督教徒)紀念兔首人身的多子女神Eostre的節日;女神的外型與我國的兔兒爺相近,扮相則相去甚遠;據《燕京歲時記》,天津人在中秋節祭兔兒爺,其形為兔首人身、戴盔披甲手執藥扞。老舍在《四代同堂》中記京津風俗,對兔兒爺有生動細膩的描述。
基督教大盛後把此好生育的女神收為己用,並以隨時產子的白兔及象徵繁衍後代的蛋為「吉祥物」(Easter Rabbit / Bunny / Hare及Easter egg;復活兔攜帶的禮物是復活蛋)。這種傳統的文字記載始見於十五世紀的德國,以多子多孫是農業社會大多數人的願望,此習俗很快傳遍歐洲,十七世紀被歐洲移民帶至新大陸……。
兔子既與基督徒節日掛鈎,虔信教徒便把牠剔出「肉食動物」(food animal)之列,曾經成行成市的養兔業(cuniculture)從此式微,如今這個英文名詞識者無多,一般字典且不收錄。應該一提的是,基督教徒不食或少食兔肉,表面理由是為了宗教,實際上則是機會成本日降,以肇始於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的工業革命,令農工業生產力突飛猛進,西方社會進入豐衣足食時期(投資專家W. Bernstein○四年的《豐裕的誕生》〔The Birth of Plenty〕對此有頗具體的描述),物資供應大增,意味不食兔子可吃也許更可口的其他家畜家禽之肉,有了選擇的空間,兔子遂得倖免於屠了。這種解釋,似亦足以說明食兔歷史這麼悠久且食制花樣繁多的我國如今亦因選擇多樣化令食兔肉已不普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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