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8日星期二

《消費者心理學期刊》:大部分人對於有強烈對比的「撞色」,持保留態度 - 陳頌紅

2011年1月18日 - 信報

根據今年一月號的《消費者心理學期刊》,美國紐約大學、賓州大學以及俄亥俄州立大學商學院的聯合研究指出,其實大部分人,對於有強烈對比的「撞色」,依然持保留態度。一般人在配襯顏色方面,不管是衣着還是日常用品,都傾向將最近似的組合擺放在一起。紅配黃?太耀眼了一些吧?藍和灰也許比較容易接受。

實驗中,研究人員要求一百四十二名受試者在Nike網站上,為一對新款避震運動鞋的七個不同部分,例如鞋面、鞋跟、鞋底、鞋帶、內襯裏等,配上顏色。每部分都會有六至十二種顏色任由選擇。

起初研究人員估計,受試者的平均用色會有五點四八種,但結果顯示,受試者平均只用了四種顏色。而所用的顏色,絕大部分是近似或者同一系列,只是深淺不同的顏色,例如以冰藍配上夜藍。別說誇張的強烈對比顏色,即使是中等程度的對比顏色,都得不到受試者的青睞。

唯一例外的是部分少數族裔受試者,他們則喜歡用較鮮明的顏色去突出運動鞋某些部分,例如鞋跟或者氣墊位置。

俄亥俄州立大學市場學副教授Xiaoyan Deng認為,透過實驗,也許可以證明,消費者喜歡簡單和諧、色彩統一的設計,多於太複雜、太奇特的配搭。顏色對比愈強烈,消費者的喜好程度卻同時降低。而單以設計角度來看,減少用色,其實也減輕了花在設計上的時間,對於大部分非設計師出身的受試者來說,比較容易掌握。

常覺得,敢於玩「撞色」的人,一不就是功架過人,所以信心十足;一不就是永遠抱着「睬你都傻」的平常心,你有你譁然,我有我高興。兩者都有過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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