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

幸災樂禍是本能 - 陳頌紅

2010年11月8日 - 信報

曾經暗戀一個跟我同系,而且貌似尊尼特普的男同學。有一次他跟他的樂隊在酒吧表演,我和幾個同學前去捧場,看到一個不知道是不是他女朋友,但跟他態度親暱的火辣辣性感女子,在他上台表演時,狂野地在台下扭動蛇腰,跳舞贈慶,還不斷向台上的他拋生藕,送飛吻,看得我眼火爆。忽然,她那條把臀部包裹得緊得不能再緊的連身裙子,「啪」地一聲,裂開了一條一呎長的縫,她摸摸涼颼颼的屁股,尷尬得慌忙衝進洗手間。

當時—容許我這樣坦白—可能是妒忌的緣故,我對她在眾目睽睽下出糗,真的有點幸災樂禍。現在回想起來,也深感當時的自己太壞心腸。

《科學人思維》雜誌引述美國肯塔基大學社會心理學家Richard H. Smith對幸災樂禍現象的解釋:「當一個人正忍受着不幸和痛苦,對另一個人來說,新的機遇可能因而產生。在物競天擇的社會中,生命很多時候都是相對的,他人的禍,可能就是我們的福。」這種說法可能有點殘酷。不過在演化過程中,已不斷深化我們幸災樂禍的本能,尤其對於競爭對手,我們很容易意識到對方的失敗,有機會造就我們的成功。

二○○九年,日本放射線醫院綜合研究所的神經科學家Hidehiko Takahashi透過fMRI,發現當人們對他人的成功或者快樂產生妒忌,腦裏面負責痛楚的地區會活躍起來。而當人們感到幸災樂禍,腦內負責處理獎賞的區域又會異常躍動,證明幸災樂禍會帶來有如得到獎勵般的愉快情緒。

英國卡迪夫大學的心理學家Russell Spears認為,人們在群體中因為需要結盟和彼此示好,更容易互相影響而對外在群體產生幸災樂禍情緒。足球隊是很明顯的例子。如果在大戰前夕,球員得知對方球隊的主將一個一個連環受傷,肯定會幸災樂禍。

看了這篇研究,我的心才稍為安樂一點。因為後來我得知,那個性感女子原來是我暗戀的男同學同父異母之妹妹,而她的生藕和飛吻,是送向她哥哥身後那位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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