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

「唔好意思」說起 - 劉天賜

2010年10月13日 - 信報


這裏的「思」廣州話讀「弒」,去聲。如果單單兩字「意思」,則讀「斯」。唔好意思的含意是︰對不起!譬如,不是故意碰撞別人,應當說︰「唔好意思撞到你」、「真係唔好意思了」。五六十年代,我常常聽到大人交談中用上「唔好意思」這句話,至於「意思」亦會常用,例如,過節送禮給長者或受禮人家,都會說︰「小小意思,唔成敬意!」、「意思、意思啫!」

這些廣州日常用語似乎日漸消失了,道歉的用語多借外文sorry一聲,改用外語實有掩藏道歉誠意的潛意識也,心底並非由衷地認錯,認錯含有「下降自己身份」的意味,運用外語,則身份似乎轉移了,不須用上「真身」,似乎比較不太難堪。

這猶如說「我愛你」難於啟齒,如果用上外語「I love you」,則比較容易說出口。況且,中國俗世間亦沒有「我愛你」三個字,母語裏也沒有這句話,只在外文翻譯中見到,合適場合準備說出來時,口齒便覺不自然了,惟有借助外語傳達。

日常生活中,向別人道歉乃是處世必學的行為!我認為在幼稚園低班已該好好教導吧!家庭教育,父母身教亦須灌輸給子女,社會傳媒對「道歉學」也須認真傳播。

記得童年時,老師經常教導小孩子要有禮貌,做錯了事,馬上得道歉,說聲「唔好意思」。孩子只學而不求甚解,成為日常用語!現在的小孩子不願道歉,對與錯的價值觀念模糊,且錯誤地建立「自尊心」,漸漸地演變成「完全不錯」地自我肯定──事情錯了,都不是自己犯錯,錯在別人,錯在制度,錯在社會,最大的錯,常常指摘是政府。

有一段難忘記憶︰某人乘飛機赴滬,準備了汽車接載,可是到機場不見蹤影,下一班才到達,詢問是否誤了點?答案令我吃一大驚!誤點的理由是「飛機不等我已起飛了!」直接將遲到誤了航班歸「罪」於飛機不等人!誤點的人沒有錯,錯在他人,錯在飛機師、航空公司而已!不願承擔過失,自然易於諉過於人!孩童時,老師「審問」學生,最恨推卸責任,罪加一等,從嚴處分。我們一班小男生亦受到當時廣播電台的「江湖教育」,「做得出唔怕認」,絕不推卸,也不連累「同黨」。覺得能承擔罪過,便是英雄豪傑!「一人做事一人當」始有「江湖地位」受人尊敬。不肯認錯,不肯承擔的,那時覺得「不是男人大丈夫」啊!若有事拖其他人落水,更是極之討人厭的行為,會受人歧視的。(如果是女生則不見怪,因為當時覺得男女有別,非我族類焉。)

當時只得九歲十歲的男孩子已懂得認錯、承擔、不推卸,起碼是中國傳統上男兒大丈夫的性格,將來為將為相,或為江湖好漢亦未可知,然而,必是一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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