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1日 - 信報
宋代司法名著《洗冤錄》中有詳細介紹,成為古代法醫工作常規:「試令某乙就身刺一兩點血,滴骸骨上,是親生則血沁入骨內,否則不入。」
這種鑑定方法,最初主要用來對付有意錯認,申領屍骨後詐騙死者家產繼承權者,南朝之時已十分流行。
《梁書.豫章王蕭綜傳》:南朝齊東昏侯蕭寶卷的妃子吳淑媛十分貌美,齊朝滅亡後,梁武帝蕭衍佔她為己有,七個月生下了兒子,名蕭綜,宮內議論這孩子的親生父親不是蕭衍,而是蕭寶卷。
蕭綜長大後,偷偷挖開東昏侯的墳墓,扒出骸骨,把自己的血滴到骨頭上,血很快沁入骨中。進一步,蕭綜把自己剛出生不久的次子悄悄弄死,派人埋葬,之後再挖出孩子骨頭來,把自己的血滴入頭骨,果然仍能沁入。終於確認生父是蕭寶卷。
與滴血法一樣,僅憑血是否能沁入骨內並不科學;幾乎完全取決於骨頭表面膜層。骨膜已朽,不論何人的血,滴上均能沁入;如果骨膜未朽,即使親人的血,也未必被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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