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9日星期一

對藥廠知多一點點 - 顧小培

2011年8月29日 - 信報

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做藥物研發工作也如是;其中的「器」不僅是指「工具」,也包括一些基本的設施。這些設施亦須完備,例如網頁資訊。不少網頁是免費的,最著名者例如「維基」(Wikipedia)百科全書;一些專業用的收費昂貴。我從前在美國藥廠工作常會因利乘便,往專利網頁搜查一些舊藥的專利情況。這樣做所費不菲,當然會令公司增加支出,但卻不是純粹「貪得意」,因為可以對一些現有藥物的藥性知多一點點,不過,話得說回來,這樣子去「求知」的目標,並不是為了「撿現成便宜」。

一般來說,藥廠不會向一些舊藥打主意,以開發其中可能隱藏了的「另類」藥效;針對自己名下擁有的藥物既不會這樣做,在人家的藥身上更犯不着。為什麼?舉一個例:假如有一個藥顯然(有實驗證明)能紓緩血壓,藥廠會全力去朝着這個方向研發下去,希望將來能以「降血壓藥」的名義向當局取得批文;在研究過程中,縱是發覺此藥可能也有減低耳鳴、防止骨質疏鬆的功效,也會斷然棄之,莫說不加以宣揚,連提也盡量不要提。在新藥審批中,若政府審批部門(例如FDA)知道此藥在耳和骨方面有可能產生影響,只會認為它對神經系統和骨骼系統有副作用,於是便會要求藥廠提交額外的臨床數據,證明這些副作用並非不良副作用。所以,藥廠若是貪心,想一箭雙鵰,便「唔衰攞嚟衰」。待批文到手後,藥廠或須做「第四期」臨床測試。本來,一般臨床測試只須做三期,就足以支持上市批文之申請。第四期是上市之後做的,為的是加倍謹慎,再四察看,是否尚有忽略了的不良副作用;亦可能為了想藉多一些實質的研究,看看可否找出一些額外的藥效:如果能找到,就好像是點鐵成金,令利潤更上一層樓。

不過,除非新發現的額外藥效真的是金礦,否則藥廠不會輕易冒險,以免弄巧成拙。好有一比,手中拿着滿滿的一杯水,大可慢慢的喝,但若貪心,看見杯底有一個凹槽,想同時也將杯底的凹位用來載更多水喝,於是把杯子翻過來;新的水未開始注入,舊有的已全都失去了。所以藥廠甚少在已申請得到了批文的藥身上,研發其另類藥效,不過,為了要保留將來研發的權利,藥廠不會放過每一種其他藥效細節中所有能取得的專利權。但取得後,往住只是「霸佔」着而已;從商業的角度,縱是去到此藥的專利期屆滿後,即使有另類用途(藥效),很少藥廠會有意欲,循那些另類用途研發下去。在上文中所說,我有興趣在專利網頁搜查一些舊藥的專利情況,卻不是想直接求利,主要是有求知的興趣,但每每亦甚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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