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 - 蘋果
問:O字常用在名詞之前,例如加拿大國歌"O Canada"(加拿大喲)。但是,最近唱基督教《以馬內利降臨》歌,發覺O字之後是動詞:O come, O come, Emmanuel。這用法有什麼意思?名詞、動詞之外,其他詞語也可用在O之後嗎?
答:「以馬內利」是什麼,非基督徒未必知道。Emmanuel也作Immanuel,是耶穌的另一名字,意思是「上帝和我們一起」。《聖經·以賽亞書》第七章預言耶穌誕生:Behold, a young woman shall conceive and bear a son, and shall call his name Immanuel(請留意,一個少婦將懷孕,誕下男孩,名之為以馬內利)。
O come, O come, Emmanuel就是「請降臨,請降臨,以馬內利」。英文的O,是個呼喚詞,直接向人家祈求、說話時,用以引起人家注意,所以,其後一般會用對方的名稱,或直接用動詞,即所謂祈使句(imperative)。當然,用其他性質的詞也可以,例如:
(1) O, Polly, please tell me(波麗啊,請告訴我吧)。
(2) O grant my prayer(請俯允我的祈求吧)。
(3) O all ye nations, praise the Lord(天下諸國啊,一起讚美上帝吧)。第三句的all就是形容詞。留意這個O必須大寫,其後通常不用標點。
O和oh不同。Oh是感歎詞,表示驚愕、不滿等等,其後多用逗點或感歎號;假如不是用來起句,oh不用大寫,例如:But, oh, isn't it dreadful?(但是,哎呀,那不是很可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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