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城市回憶,憑弔過去 - 占飛

2011年12月16日 - 信報

記憶(memory)不同回憶(remembrance)。每一天我們生活中都發生許多事情,我們只能記憶或記錄部分。正如佛洛依德所說,太沉痛的記憶,我們會自動收藏在潛意識或下意識中,讓我們無法記得住,以便面對將來。事實上,什麼也不能忘記的人,就像背負千斤擔的遠行者,舉步維艱。

為了好好的生活下去,我們必須學會忘記,生活愈是悲痛,愈多不愉快記憶的人,就愈要清洗乾淨內心沉痛的記憶。當然,倒過來,愉快的記憶往往是肯定自我及鼓舞我們前行的動力。

輝煌階梯

回憶則是整理及詮釋過去,少不免是「今之視昔」。青年時的失敗或過失,對成功者來說,便是「失敗乃成功之母」,推動他走向輝煌的階梯。對老來還是失敗者來說,同樣的失敗便是日後失敗的預兆。記憶是感性的,回憶應是理性的,尤其是有關歷史的回憶。有人說,中國歷史全是前朝的歷史。舊朝代亡了,新朝代書寫前朝的歷史,哪些歷史記憶要保留?哪些要揚棄?全由今天的統治者決定,因而很難客觀。

近年,港人喜歡講集體回憶。其實,香港從來都是個分裂的城市,直至回歸前,左、中、右派對這個城市都有不同的感受及回憶。二戰後影響最重大的兩宗群眾性事件:67年的暴動,一般市民及左派的感受及詮釋都截然不同,集體從何談起?只有89年六四,才算得上是真真正正的港人集體回憶。

如今說的集體回憶多只是感性的集體記憶及懷舊。況且,港人選擇集體回憶的對象的標準,缺乏一致性。譬如說李小龍,本應是五六十後很感性的記憶,但連大陸都已經建李小龍紀念館搵銀了,港人還是愛理不理。可是,皇后碼頭要拆卸,卻引起強烈的抗議。無疑,一代人曾在皇后碼頭有過美好的記憶,但從香港歷史來說,皇后碼頭重要得過李小龍嗎?保留建築物或街道,純為保留一代人的集體記憶,絕不是好理由。五十年後,像陽具的IFC,像隻龜的會展中心,也成為一代人的集體記憶了,它們值得保留嗎?

破舊立新

城市回憶倒是值得保留,一是為了它的歷史意義──歷史光彩的一面足以令市民自豪,不光彩的歷史可引以為鑑。二是為了它代表那個城市的文明。最原始的民族都有文化,卻不一定有輝煌的文明。由古至今,文明都來自城市,保存城市回憶就是保存文明的精粹。明乎此,我們先要肯定香港的文明在什麼地方,那些建築、街道足以彰顯香港的文明,便應該保留;那些跟此無關的,棄不足惜。城市不破舊立新,便等於將活的城市變成標本,只能供遊客憑弔。

用此標準,公共屋邨應該保留,因為它彰顯了在一段歷史時期,來自五湖四海的難民,如何在香港這文化熔爐中融合,建構了港人的身份認同,還可以提醒我們,今天的屋邨是如何的不「以民為本」,怎樣令邨民的人際關係變得異化。另一方面,請你告訴我,保存虎豹別墅意義在哪裏?跟香港的文明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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