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分享人云亦云 - 占飛

2011年12月19日 - 信報

愈來愈憎「sharing」這個字。公司開批鬥大會,你踩我我踩你,踩到大家都遍體鱗傷,老細的收場白是「多謝大家的分享」。半生熟的朋友,每天在Facebook (FB) 巨細無遺地與你「分享」他們的生活。在任何一個有人想你發言的場合,總會有人以「分享」為名逼你說話,不管那個人是牧師、導師還是上司。開口分享,閉口分享,世界彷彿變成了一個巨型的換妻俱樂部。

分享一詞當然不是由FB發明,但今日它像傳染病那樣流行,FB卻難辭其咎。它的創辦人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多次強調,FB的存在意義,在於為用戶提供一條極之方便又非常有效的途徑,使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進行各式各樣的聯繫(connection)與分享(sharing)。在他心目中的「美好新世界」,分享就是一切,所以一切都應該拿來分享 (sharing is everything and everything is for sharing)。

虛擬世界這種聯繫的特性與分享的內容對FB來說並不重要,也不是它關心的事情。事實上,FB供用戶使用的網絡軟件分明就是要鼓勵他們建立重量不重質、淺薄和脆弱的人際關係。當一個十六歲的女孩在她的FB賬戶中自豪地向全世界展出她那二千個FB朋友,你就知道FB怎樣重新界定和「稀釋」(dilute)了朋友一詞的含義。

最早提出「虛擬現實」(virtual reality)一詞的電腦科學家及軟件設計師拉尼爾(Jaron Lanier)在他《汝非小玩意》(You Are Not a Gadget)一書指出,我們要在網上的虛擬世界存在並擁有一個身份,便先要把自己縮小、壓平和簡化,以符合電腦一套獨特的描述語言。拉尼爾認為,即使最先進聰明的電腦軟件,也無法捕捉到人的個性及彼此間細微的差異。電腦擅長的是,把有關各人的資料收集、組織、分類和展示出來。問題是,資料──不管多詳細或多瑣碎──永遠無法完全呈現現實(Information under-represents reality),而生命也絕不止是個數據庫(Life is not a database)。

隨波逐流FB千方百計鼓勵你與同輩及朋友聯繫及分享,卻沒有言明你要付出的代價就是你個人的獨特性和自我意識。2007年推出的Open Graph,號稱互聯網有史以來最具改造力的發明,它最大的功能就是可以讓使用者一覽無遺,知道同輩及朋友最近看過什麼電影、書籍和電視節目,以及光顧過的館子和酒吧,好讓他們可以跟着去做。換言之,Open Graph要推廣的,是一種盲從附和的羊群心理(pack mentality);要促進的,是一種人云亦云、隨波逐流的生活方式。這不是sharing,而是 doing the same thing。只有不同但可以和睦相處的人──英文叫different but compatible──才可以進行真正有意義的分享。拉尼爾說得對,你首先要有一個完整的自己,才可以與別人分享和交流(You have to be somebody before you can share your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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