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4日 - 信報
本月初,英國傳媒喜獲一卷彩色紀錄片段,攝於納粹瘋狂轟炸倫敦之際,由拍攝人的孫女捐出。影片所見,倫敦遍地頹垣,硝煙瀰漫,位於鬧市的百貨公司被炸掉大半,但門口還掛着營業的招牌。香港電視台轉述這一新聞,提及轟炸,以「事件」結束七十周年來形容。
中文的「事件」一詞,似乎成了萬金油,可以隨意塗抹,無論是觀塘繞道發生兩車相撞,還是馬尼拉「八二三」人質遇害,包括1940年的倫敦大轟炸,都可以「事件」稱之。
「事件」二字,除了極度含糊其詞,也富有無關痛癢的色彩:花貓貪玩,爬上大樹下不來,消防員救貓不慎摔倒,傷了手腕,乃一起「事件」;情夫為爭女富豪遺產對簿公堂,「事件」中揭露死者生前私隱,甚為難堪;野蠻千金小姐喝醉酒駕駛,掌摑警察,釀成民眾示威,整起「事件」更加令人啼笑皆非。
英文傳媒報道「事件」,卻不能像中文這樣取巧,必定分門別類:車禍是意外事故,Accident,「九一一」,是為襲擊,Attack;人質遭挾持,是重大危機,Crisis;若其中有人遇害,已成Tragedy,悲劇;甚有西方傳媒稱「八二三馬尼拉慘劇」為Carnage,大屠殺;醜聞即Scandal,絕無什麼「桃色事件」之流字眼裝腔作勢;今年4月起的墨西哥灣「漏油事件」,英文直接以Oil Spill兩個字稱之,造成環境污染,足以稱之Disaster,災難。
習以「事件」統稱,難道是中文傳媒的傳統?不見得。自美國傳教士在中國本土創辦《萬國公報》開始,華文傳媒誕生的時候,雖然文白相雜,底蘊畢竟是書卷氣的,有史家的氣派,按性質論,並非不管黑白好醜,都寫成「事件」:太平軍造反,稱為「長毛之亂」,黃花崗造反,稱之「起義」;讀書人聯名寫信給皇帝,叫「公車上書」,不必畫蛇添足,稱為什麼「這次公車上書事件」。
譚嗣同等變法失敗,遭處決,時稱「六君子」,「六君子」三個字,已經包涵了他們為理想捐軀的涵義,因為在過往的朝代,「六君子」出現過不止一次,都是因為忠君愛國而慘遭屠戮者。後人不識「六君子」的典故,才強加上「事件」一詞,難道加了「事件」,就能指明六人血濺北京菜市口的慘劇?
中文水準一落千丈
近日又值「九一八事變」七十九周年,日本稱為「滿洲事變」,「事變」是日文的詞彙,指單向的突發事件,日本右翼勢力振振有詞:「九一八」與「七七」兩案,有日文詞彙「事變」為證,可見當年連日本本國也出乎意料,措手不及,「事變」一詞,有對方先挑釁的涵義,更證明日本並無侵華的計劃陰謀。1936年張學良威逼蔣介石,也叫「西安事變」。在中文的傳統裏,只有「政變」、「兵變」,隱約有流血的涵義,當年張學良帶兵衝入華清池,老蔣只是從臥室窗口摔下,估計沒有流血,既無傷亡,借用日文,後來才以「事變」稱之。中文歷史教科書,如果承認「事變」一詞,反而站在了日本的一方,如此重大的烏龍,幾十年來,竟然無人糾正,豈非笑話?
中文水準一落千丈,語言簡陋粗糙,不僅是大學生不讀《紅樓夢》之無知,更常見於傳媒惰於思考。為什麼華文新聞最多「事件」?可能是無從判斷,譬如近日因釣魚台島在中日兩國引發的連串反應,或美韓兩國在黃海軍演與奧巴馬聲稱不要「中國製造」的系列發展,只能統以「事件」稱之。
形容戰爭詞彙豐富
最近日本政府加強掃蕩國內中國非法移民,以致在日華人社區情緒大為緊張,在日華文報紙紛紛出謀獻策,如何令華人千方百計留日,或繼續申請政府救濟,或繼續窩藏,華文報紙將「事件」稱為「在日華人遣送回國危機」。許多年前,美國金山華僑,老來都想回鄉,稱之為「落葉歸根」,東望唐山,無限期盼;如今在日華人卻視回國為「危機」,這個國家有什麼問題,可想而知。
至於倫敦遭納粹轟炸,英文稱The London Blitz。Blitz源自德文,閃電襲擊之意,由德軍閃電出兵波蘭、捷克而來,但現在專指1940年納粹對倫敦的轟炸,雖然稱為「閃電」,其實連續轟炸倫敦七十六個日夜,造成一百萬座房屋毀壞,四萬三千多平民死亡,是倫敦自1666年大火以來最大的災難。歷史名詞專有化之後,Blitz只令人聯想到當年英皇夫婦與倫敦市民共度艱難的畫面,與全民抵抗納粹的英勇精神,如同Holocaust,種族滅絕,專指納粹屠殺猶太人。越戰時美軍轟炸河內再轟烈,只稱Bombing,赤柬屠殺二百萬平民,也與非洲部落殘殺一樣,稱Genocide,因為Holocaust 一詞,經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淬煉,象徵人類文明的一次大崩潰,專指猶太人的悲情,其他民族不能僭用,這就是語言的政治學。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有入侵、轟炸、屠殺、佔領、叛變、逃亡、撤退、進攻、反擊、抵抗、妥協、和談、投降和審判,偏偏沒有「事件」,其中每一種都內含數以萬計的生靈塗炭。華文傳媒卻以「事件」稱之,對歷史的無知與輕慢,溢於紙上。既然第二次世界大戰也只是「事件」,那麼南京大屠殺何不改稱「南京事件」?大家跟隨電視台新聞部,統一口徑,豈不向和諧社會又邁進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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