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4日星期六

人肉原是補品 - 林行止

2010年9月2日 - 信報

去年十月寫「人與人食人」系列,雖然有讀者認為不可能,亦有人「聞之作嘔」,但人食人的確是「古時尤烈今亦有之」。八月二十六日《探索新聞》(News.Discovery.com)便有題為〈穴居人互食以滋補〉(〈First Cannibals Ate each other for extra Nutrition〉)的專文,所據為西班牙加塔隆尼亞Rovira and Virgili大學人類學教授卡邦年(E. Carbonell)在學報《當代人類學》(《Current Anthropology》)發表的論文,卡邦年指出有充分證據顯示百萬年前的穴居人「互吃以補營養不足」。卡邦年和他的研究隊伍從穴居遺址的熊、狼、狐、猛獁(毛象)及猞猁的骸骨堆中,發現不少有屠宰(即不是亂砍亂刺)痕迹的人骨—這些痕迹與其他動物骨頭上的痕迹相似……。研究這些骨頭,卡邦年教授認為穴居人—稱為生番也許較恰當—喜吃上述那些包括人類動物的肉及骨髓。當生番飽食之後,順手把骨頭棄於一角,其中有不少人骨,學者才作出推斷。

卡邦年進一步指出,從人骨判斷,被識飲識食的生番(gastronomic cannibalism)當美食的人,不分種族性別年齡,大概是缺乏其他肉食時,強悍生番就近取材見人殺人並食之,那倒符合弱肉強食順手牽羊之旨;而根據骨頭的堆積情況看,生番已是群居,而群與群之間可能不時發生打鬥(為爭奪食物?),被打敗者成為勝利者的盤中餐,可能性甚大。卡邦年教授還指出人食人在稍後的原始人(Neanderthals,今人的祖先)時代亦是普遍現象,不過,隨着「社會進步」,我們的先祖已非為充飢殺人,而是把人當祭品,「酬神」後才大快朵頤!

通過「武器」的發明—從木、石到金屬以至槍械—人類有了更有效屠殺動物的利器,才能在「食物鏈上奮力向前」(muscled our way up the food chain),當人類有能力要吃什麼肉便殺什麼動物時,開始懂得「揀飲擇食」;而到了學會豢養家畜家禽之後,由於「豬肉之味像人肉」(見《食物歷史》第十三章〔原文資料見○四年九月本欄〕),吃人肉才漸成絕響,而「野味」則成為珍饈。

約半月前參觀慕尼黑的新天鵝堡(Schwangau),從展品中得知中古時期時人煮食天鵝,令視天鵝為寵物的今人大吃一驚。回來查《食物歷史》,果見具體而微的紀錄;此外,一本很有趣的《食物奇珍》(P.L. Simmonds:《The Curiosities of food》;一八五九年初版,二○○一年翻印),列出一五二一年英皇亨利八世大宴群臣及外交使節菜單的材料(並刊出價格),便有「二十四打天鵝,價格不詳」的記載(頁一三五,本書無索引),可知食天鵝—起碼是貴胄人家—在中古時期是家常菜。在食物匱乏的年代,不論肉質可口不可口、外形可愛不可愛,先人為了充飢為了營養,有什麼便食什麼!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