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5日 - 蘋果
前兩天文中提到過類固醇中毒的那一位BB家長又來信了:「我兒子太辛苦了,就算泡洗很困難都硬要給他洗。現正嘗試看中醫師,並浸洗……小孩也一直吃亞麻籽。浸洗及服藥了十天,情況有微微改善。小孩的皮屑薄了點……皮膚也軟化了一點。而全身發熱的次數有明顯改善,但因小孩的病情十分嚴重,所以依然要長期浸洗」。
自從接到他的第一封來信以後,我心中總是想着這一位小朋友,他之前說,他的孩子「出生不久就患皮膚病,西醫說他患濕疹,現在孩子已經兩歲,他的手和腳長不大……」以後的來信中,他說醫生每次都替孩子打類固醇,「手和腳長不大」,是明顯類固醇中毒。
在香港遇到嬰兒有濕疹,有些醫生會一次又一次為孩子打類固醇,在澳洲,只在孩子的皮膚上塗一點,瞭解到其中的分別嗎?真是令人髮指!
類固醇即使是外用,不論大人小孩,如果僅在局部塗抹,患處沒有傷口,而且是暫時性的,就沒有副作用,如果是全身性大片地塗抹,就一定出問題。但是在香港,仍然有醫護人員替病人全身性大片地塗抹類固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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