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星期一

歌愈好聽劇愈爛 - 占飛

2013年1月7日 - 信報

《孤星淚》是近年難得一見的大明星、大製作的荷里活音樂劇,場面瑰麗堂皇,還要宣傳為現場實地演唱,跟過去荷里活音樂劇用幕後代唱,或演員事先錄音、現場拍攝時則「咪嘴」(lip synch)或「蓋唱」(sing over)——茱迪嘉蘭(Judy Garland)便喜歡現場實唱,蓋過自己的事先錄音。效果如何,見仁見智。可是,《孤星淚》亦帶有音樂劇這個電影類型無可避免的「原罪」。

荷里活音樂劇(musical)跟音樂電影不同。音樂電影是指名歌星大展歌喉,演唱名曲的電影,不講求戲劇性,隨便找個爛故事便可。反正觀眾睇戲,旨在看歌星、聽他唱歌。在音樂劇裏,作曲家才是牡丹,明星演員只是錄葉,到今天仍是如此。觀眾去看《貓》、《歌聲魅影》等,肯定是為了作曲家韋伯(Andrew Lloyd Webber),而不是那群演唱者!換了一批演唱者,該劇依然會流行。



微言大義

音樂電影通常都是爛戲,音樂劇也有不少爛劇(如《歌聲魅影》續集),但得享盛名的通常故事都不太差,改編名著是最佳保證。如改編莎翁《羅密歐與朱麗葉》的《夢斷城西》(West Side Story),改編蕭伯納名著Pygmalion的《窈窕淑女》(My Fair Lady)等等。這些「不朽」的經典,除了歌曲好之外,還有「微言大義」,《孤星淚》亦如是。

說到底,音樂劇之為音樂劇,還是歌曲第一優先,戲劇只是綠葉。問題是,一人怎侍二主?顧得音樂,便顧不了劇,通常都是以歌害劇。這是音樂劇第一宗「原罪」。美國影評人魯賓(Martin Rubin)說音樂劇是個「不可能的類型」(impossible genre),正是這個意思。

《窈窕淑女》中間無端端要加插一曲I am getting married in the morning,跟主要劇情全無關係。《萬世巨星》(Jesus Christ Superstar)中,加插一首I don't know how to love him,跟耶穌的故事無多大關聯。從戲劇的角度看,根本無須這首情歌。為什麼要加插在其中?無他,那首歌好聽,要觀眾買票入場聽也!

違反自然

再說,一個人快樂也好,哀愁也好,怎會無端端的引吭高歌起來?還要立刻響起音色美麗的伴奏,除了歌唱者以外,整個世界都停頓下來,聽他盡情歌唱,這是魯賓所謂違反「故事的寫實論述」(realistic discourse of the narrative)的。像《孤星淚》這樣大部頭的「自然主義」寫實小說,改編成電影,沒有五六小時,根本無法把整個故事講得完完整整,何況改編成音樂劇,每十分八分鐘,故事講到半路中途,便要停下來,唱首三五分鐘的歌,歌愈是好聽,戲劇張力便愈是所餘無幾。

幸好觀眾不計較,他們看音樂劇電影肯定是先為歌,後為戲。音樂劇面向的是大眾,不是小眾。音樂劇的歌曲,自不會是古典音樂中的藝術歌曲(lieder)或西洋歌劇的詠嘆調(aria),那些都嫌太陽春白雪、曲高和寡。音樂劇的歌曲要較流行曲(pop)複雜,但旋律要動聽、悅耳,最好觀眾出戲院後能哼幾句。歌詞要有意思,有點「心靈雞湯」feel。

這樣的音樂是典型天真(naive)而煽情的浪漫主義。英國十九世紀評論家佩特(Walter Pater)說得好:「所有浪漫主義藝術都嚮往音樂的境界。」(All romantic art aspires to the condition of music.)不是所有浪漫主義藝術都煽動激情、賺人熱淚,音樂劇的歌曲則肯定是這樣。控訴悲慘世界的不公平、不公義、講「革命」的《孤星淚》亦難免此弊。這是音樂劇第二宗「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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