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

怎一個「讓」字了得?(下) - 陳雲

2011年11月29日 - YAHOO新聞

「你讓我先走。」你懂得「讓」字的意思嗎?是謙讓,還是命令?在香港的地鐵月台,車來了,聽到那粵語與北方話混合的廣播,說「請先讓乘客落車,然後上車。」那個「讓」字,是禮讓、謙讓的讓,還是吩咐、命令、頤指氣使的讓?讓字若是全動詞(full verb),意思就是讓字在漢語本來的意思:「責備、禮讓、避免、躲避、放棄」之意,要是只是動詞語綴(verbal affix),就要按照語境來分辨其意思,有致使、使得、令到之意,語義類似英文的let it‭ ‬happen與make it happen之間,曖昧不堪,但總是不客氣、不客套。這種不客套,可以是親暱得不拘禮,如兄弟哥兒們,也可以是呼呼喝喝,拒人千里。這頗符合關外胡人與東北漢子的感情。

在草原、在農村、在部隊裡面,大家親暱,口口聲聲講「讓」字是沒問題的,但在城市的陌生人之間,這就麻煩了!「你讓我先走」,不知道是盛氣凌人的強行推撞,還是客氣央求,就因為那個「讓」字的意思不清楚。即使變成「請讓我先走,行麼?」還是怒氣沖沖、不大客氣的,怪你阻了他的去路,要變成「請讓我一下,我得先走」,「讓」字變成全動詞了,變成「禮讓」的意思,城市人聽了才安心,知道是禮貌客氣的話。

漢末、晉末、宋末、明末,大量的漢人因為胡人入侵漢土而南遷,來了閩粵一帶,故此閩粵是漢民族的遺民社會,此地之漢語保有古風,當然也與當地的南方民族語言(苗、壯等)混和而有變化,有本土特色(如增加聲調),但北方胡語的影響,特別是口語,在廣東話可謂微乎其微。廣東人不在口語用「讓」字為動詞語綴的。北方話說「讓我講幾句公道話」的那個「讓」字,在廣東口語,有很精細的講法:

1‭.‬「由我講幾句公道話」:這是當仁不讓,由我來講。
2‭.‬「等(待)我講幾句公道話」:這是沒人出來主持公道,我唯有挺身而出。
3‭. ‬「卑(容)我講幾句公道話」:這是人多口雜,講的愈來愈亂,央求大家停口,聽我講公道話。(按:括號內的是雅言的寫法)

漢語本身也有動詞語綴,如由、等、待、容,但卻是由全動詞演化過來的,有清晰意思的,可以輔助動詞和語句,使意義表達得清楚準確。但是來自胡語的「讓」,由於是外來語的擬音詞,在漢字裡面沒根源,意思不清楚,有時候就只是個語氣詞,例如「那小孩讓車給撞死了」,就有惋惜之意,但也要聽聲韻才能夠決定是否惋惜,添加些詞綴和語氣詞,變成「可憐那小孩,就讓車給撞死了」,才弄得清楚。

我在本欄高舉古文、保育粵語,諸位別以為我是漢語純粹主義者、大粵語主義者,我可不是。中文的胡漢混雜,南北混和、華洋並茂,我從來不反對,這可豐富漢語的表達力。現代英語也是混雜語,混和了日耳曼語系和拉丁語系,也有點北歐的基爾特語。然而,漢語混和起來,有自己的難處,就是漢語是聲韻語,寫文章的時候,因為只看文字,聽不到聲韻語氣、看不見表情手勢,看字的人又不能追問寫字的人,還是以漢語為本、胡語為輔、洋文為補的好,就像我這篇隨手寫來的洋化白話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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