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終「不起訴」而釋放船長詹其雄,令處於臨界點的緊張中日關係,得以稍告紓緩。
事件能趕在二十九日扣押期前「解決」,本報二十三日的頭版頭條標題「溫總最後通牒」,正好是畫龍點睛的關鍵所在。有部分分析認為,國安在河北扣押四名日人,是逼使日方「就範」的主因,筆者並不太認同,上述因素,只能佔其中一部分。
為何會有此判斷,原因是日方「錯判形勢」,以為北京頂多會重施二○○五年因小泉參拜靖國神社,採取的「政冷經熱」做法,既不敢讓民眾有大規模示威,恐一旦失控時矛頭轉化為針對政府施政,直至主管外交出身的國務委員戴秉國開腔,日方更認定中方只敢停留在「外交抗議層次」,斷不敢升級至經濟戰等。
但至溫總借出席聯大的國際舞台下,向世界宣示中國的「強硬立場」,隨即顯示不達目的,「誓不收兵」的決心,日方才擔憂到北京有可能不惜在軍事、經濟等方面,採取強烈反制措施。
有關溫總這番講話的真正含意,連筆者於二十三日見報的拙作中,亦能「準確無誤」解讀,更何況日本擁有大批「中國通」,又怎會聽不出這是「最後通牒」呢!筆者於二十一日見報一文中,提出了兩個「政治密碼」—二十三日及二十九日,正是摸準了中日均要尋找下台階,二十三日聯大會議期間,中美、美日的首腦會談,就成為了其中一個契機,否則拖至二十九日時,形勢就更險峻了!
儘管船長獲釋,令兩國特別是商界「釋懷」,據稱在中國十一國慶黃金周前,「關空(大阪關西國際機場),期待有大批中國旅客前來,帶旺其經濟(去年中國客較六年前增三倍,達三十二萬人次),反映出中國這張「疑似」經濟牌「制裁」的效力甚大。但筆者不得不承認,中國這次看似「大勝」,但實則是「小勝」!
原因很清楚:
一、那霸地方檢察廳雖然不敢起訴詹其雄,但聲稱「考慮到中日關係」,對其「保留處分」下釋放。
這其實已「宣示」了日本的「主權」,熟悉日本法律者向筆者指出,「保留處分」的意思,是指控方具起訴條件,但疑犯不認罪或證據不充分時,會作有關判決。簡單而言,日方已行使其裁判權,實則「宣示了主權」。所以姜瑜回應時,須再強調「任何形式的所謂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無效的。」
二、日首相及外相剛在紐約晤美總統等之後,沖繩那霸地檢「自行」作出裁決,既顯示了日本是「司法獨立」(不過判決中聲稱要顧及中日關係,難掩政治色彩),更讓日本領導層有下台階,可予人解讀為是日本賣一個人情予美國!
三、美方高層確認美日同盟關係,更稱會在釣魚台問題上,適用於日美安保條約,換言之既要牽制中國不能輕言「動武」,更變相確立了日本在釣魚台的「主權」,這豈非是日本放一人,但卻能進一步「宣示主權」,即使被部分日人罵放人「軟弱」,那又何干呢!
換言之,美國今次成為最大「贏家」,既「修復」與中國關係—中國解凍軍事高層交流,邀蓋茨訪華;而胡錦濤亦應允明年一月訪美;對日又令一度「離心」的執政民主黨重投「懷抱」,歸入美國軍事、經濟「保護傘」下。
但誠如溫總所言,中日關係已遭嚴重損害,要修復相信仍有一段漫長日子,而且可能會極「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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