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 - 信報
新加坡在2002年12月31日之前都還是聯合國安理會成員,因此我們也有機會參與伊拉克問題日益激烈的辯論,顯然當年小布殊政府已經決定無論如何都會入侵伊拉克並推翻薩達姆,無論是否存在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但美國希望安理會能通過一項使戰爭合法化的決議。俄羅斯和法國代表團當時強烈反對提供這種合法化。這場有關即將發生的伊拉克戰爭的辯論也讓我們意識到,真正的討論是在五常成員間秘密進行的,而且是在對10個非常任理事國保密的不公開地點進行。五常成員間彼此討價還價並做出利益交換,當他們最後達成一項決議後,會將其做成既定事實,向10個非常任理事國提出。2002年11月,他們就是這樣向我們提出第1441號決議,亦即最後一項以共識通過的有關伊拉克決議案。理論上,10個非常任理事國可以拒絕五常的決議草案,但實際上,幾乎沒有任何當選成員能夠抵擋那5個大國的聯合壓力。當五常就一項決議達成一致時,10個非常任理事國在政治上是不可能反對的。
